【連網】□ 史衛平
日前,一名患唐氏綜合征的男嬰被遺棄在新浦大道兩座橋之間。幸運的是,他被海州公安分局浦西派出所的民警發現,成為市社會福利院今年接收的第7名棄嬰。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棄嬰都能被及時發現。也不是所有的棄嬰被發現后都能得到及時救助。棄嬰問題并非單純的道德問題,如何從根本上解決,是一項重大的系統工程。
國內其他地方曾經一度進行了“嬰兒安全島”的嘗試。2011年,石家莊第一個嬰兒安全島建立,里面配備有空調、恒溫箱、嬰兒床,并且有紅外線探測,只要有人前來,工作人員會刻意等待幾分鐘,等送嬰兒的人離開,再前往對嬰兒進行救助。建立嬰兒安全島的初衷,是為避免不少嬰兒被隨意地丟棄到路邊,甚至被人為傷害,提高嬰兒的生存可能性。因此2014年的時候,陸續有多個城市做了這種嘗試。
但是由于運作的超重負荷和輿論的爭議,甚至是和法律中關于“遺棄罪”的沖突,不少嬰兒安全島如今都早已經關閉。比如,廣州開放了僅僅兩個月就關閉,共接收了200多名棄嬰,短時間內接收棄嬰數量已經超過福利院的承受極限。許多嬰兒安全島都面臨著與廣州同樣的壓力。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自子女出生,就自然開始。它是社會所賦予并由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既是一項社會義務,也是一項法律義務,是無條件的。作為父母,拋棄自己的孩子,為道德所不容,法律上也不許。
司法實踐中,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如果是以不扶養嬰兒的目的,將嬰兒遺棄在熱鬧的街區,或者福利院等機構門口,一般可以認定為遺棄罪。該罪面臨的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是將嬰兒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一般人無法施救和察覺的郊外,導致嬰兒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者重傷的,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棄嬰行為交織著對情理和法理的雙重背叛,但是,一味揮舞道德大棒或者動用刑法處置拋棄嬰兒的人,是否又過于殘忍?如果孩子健健康康,誰舍得放棄?如果不是走投無路,又有多少人會故意置孩子于死路?不少家長棄嬰,最主要的原因是孩子先天有缺陷。醫治這些病,對一般家庭來說確實困難,如果有制度性保障,棄嬰也許就會少一些。
要從根本上解決棄嬰問題,需要從社會保障和家庭福利服務兩方面入手。考慮到絕大多數棄嬰都是因為身患殘疾或重大疾病被遺棄,從政府層面需要完善對殘疾兒童、重病兒童的補助政策。在社會觀念上,也要改善對殘疾兒童家庭的理解,減少這些家庭因不堪重負而棄嬰的可能性。
另外,許多嬰兒的殘疾是由于產婦懷孕期間護理不到位、生產過程不規范,或者環境污染、食品污染等造成的。因此,從長遠來看,改善醫療服務水平,加強環境治理,嚴管食品安全,從源頭上減少嬰兒殘疾率,是解決棄嬰問題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