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親切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勉勵他們再接再厲,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楓溪潺潺,紅葉勝火。“楓橋經驗”跨越一甲子,在繼承中傳承與發展,其內涵不斷豐富提升,是基層治理重要法寶。1963年,毛澤東同志曾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指出:“必須堅持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作為制定政策的依據,順應民心、尊重民意、關注民情、致力民生”,這些重要論述,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楓橋經驗”的深刻把握和運用。在新時代基層治理實踐中,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的“楓橋經驗”,造就萬千“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鄉村,努力使基層黨組織成為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的堅強戰斗堡壘。
“郡縣治,則天下安;基層治,則百姓安。”歷經風云變遷,黨的領導是“楓橋經驗”永恒不變的“政治靈魂”。楓橋鎮楓源村創新探索黨建統領鄉村治理,建立黨員結對聯系制度,讓每個黨員聯系6戶至7戶村民,黨員“入戶問診”、群眾“開門請診”,形成了黨群一家親的基層社會治理場景。續寫“楓橋故事”,就要牢牢把握“黨的領導”這根定海神針,錨定奮斗目標,保持戰略定力,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強基固本,用黨的創新理論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將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樹立起黨建旗幟,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紅色堡壘作用,聚焦黨員當先鋒、聚焦組織強堡壘、聚焦黨建打頭陣,激發基層黨員干部凝心聚力、善治善為,同時以“黨建+”為抓手,聚合多方資源,推動黨建工作與其他各項業務工作的融合,將黨建工作的優勢和活力轉化為基層治理的效能和動力,為新征程“楓橋經驗”的創新與發展提供源源不竭的黨建引擎動能。
近年來,在浙江涌現出“紅楓義警”“烏鎮管家”等一大批有影響力的“楓橋式”社會組織,這些“民間隊”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了不可小覷的作用。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治理從單一主體發展為多元共治,“鄰里相守望,和諧一家親,小糾紛拉家常,大問題大家談”、“寬板凳上調糾紛,小圓桌上解難題”等特色鮮明的實踐經驗已經在基層治理中取得良好成效。變“堂上案”為“腳下事”,就是要深刻認識到“群眾找到我們就是信任我們”,在大興調查研究中串起“楓橋故事”,到基層一線矛盾最集中的現場調查研究,堅持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做到精準施治、對癥下藥,以“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的實效取信于民,讓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
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能動性、創造性推動著歷史的車輪不斷朝著文明與現代化邁進。1963年,浙江省紹興市諸暨縣楓橋區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堅持發動和依靠群眾,就地教育改造“四類分子”,做到了矛盾問題不上交,創造了聞名全國的“楓橋經驗”。這一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經驗,究其實質就是實行基層自治、共治共享,推動專群結合、群防群治。要繼續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設立村民議事會,用好“屋場懇談”“圍爐夜話”等制度設計,通過定期召開現場議事協商會的形式,共同商討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結合網格化管理組建法制宣講隊,宣講國家法律法規,調解村民矛盾糾紛;積極倡導新時代文明新風,深入開展移風易俗專項行動。
在堅持自治的基礎上,強化以法治為保障、以德治為引領,發揮“1+1+1>3”的治理效能,構建三種治理方式融合貫通的模式,提升基層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徑,讓矛盾、問題迎刃而解,從“浙”出發,推動基層治理在實現鄉村振興、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道路上發揮更大的成效,擘畫基層社會治理新“楓”景。(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