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積分兌換制度 給予資金扶持引導
我市建立健全社區和居家養老
志愿服務長效機制
【連網】 日前,筆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推動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志愿活動的長效化、常態化和制度化,我市出臺《關于推進社區和居家養老志愿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堅持把開展志愿服務與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結合起來,以“孝老、愛老、敬老”為主題,不斷壯大社區和居家志愿者隊伍,持續拓展養老志愿服務領域,進一步提升志愿服務的覆蓋面和滿意度;進一步發揮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在志愿服務活動中的示范帶頭作用,以重點空巢、獨居老人、經濟困難老人、殘疾老人作為服務重點,著力在家政服務、文體活動、心理疏導、醫療保健、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志愿者服務,推動志愿者在社區扎根奉獻,志愿服務在基層形成常態。
建立健全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志愿組織。扶持和引導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類志愿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每個鄉鎮(街道)要重點培育1-2個養老服務類的志愿服務組織,實現志愿服務全覆蓋,形成品牌效應。每個服務組織的志愿者人數應不少于10人,在當地民政部門完成社會組織登記后,登錄“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網站,完成網上團體注冊。
開展常態化服務活動。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志愿服務組織要建立常態化志愿服務制度,根據轄區內重點老年人服務需求,以救急、關愛、敬老為主要內容,每月開展各類養老服務活動不少于1次,服務對象不少于5人,每次活動要有記錄、有資料留存。
建立多種形式的積分兌換制度。引導志愿服務組織建立“時間儲蓄銀行”“服務積分兌換”“老老相助”等志愿服務激勵機制,通過開展積分交換、建立養老服務交換等形式,引導和壯大志愿者服務隊伍,豐富養老服務內容。
建立扶持引導機制。試點期間,在2020年、2021年底前,市民政局將通過第三方機構對各類志愿組織開展養老志愿服務活動情況進行評估。對市區范圍內評估結果較好的志愿服務組織,給予1-2萬元的資金扶持。評估的主要指標為組織是否進行注冊登記、服務活動是否經常、活動內容是否切合老年人需要、活動的各類檔案記錄是否齊全真實、是否建立積分兌換機制、老年人服務滿意度等。各縣(含贛榆區)應參照市區標準,建立獎勵激勵機制。
各類養老服務志愿組織要結合社區實際,確定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工作流程和活動項目,并依托“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網站實現對項目發布、志愿者招募、活動開展情況以及志愿者服務時長的全面記錄。(記者 莊婷婷 通訊員 徐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