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日前,市醫保局聯合市民政局等7部門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我市醫療救助對象與救助標準,統一全市醫療救助政策。根據《通知》,我市切實做好全市醫療救助工作,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確保醫療救助工作平穩運行。據悉,該《通知》于今年8月1日起執行。
“在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時,我們積極推進醫療救助在全市范圍內統一救助范圍、統一救助標準、統一經辦管理、統一定點管理、統一信息系統建設,切實增強政策制度的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惠及救助對象,同時助力打贏我市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戰。”市醫保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說。
根據《通知》,我市醫療救助對象包括重點救助對象和拓展救助對象。重點救助對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當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至6級傷殘軍人),困境兒童,市、縣(區)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等7類對象。拓展救助對象主要包括重點救助對象以外的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
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規定的除自費費用以外的醫療費用(以下簡稱“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將按照對應標準給予救助。其中,特困供養人員、困境兒童中的孤兒門診及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100%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其他重點救助對象門診及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75%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拓展救助對象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70%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一個年度內,重點救助對象納入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范圍的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20萬元,其中門診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600元;拓展救助對象納入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范圍的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10萬元。醫療救助限額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醫療救助對象按規定履行轉診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救助標準不降低;未按規定履行轉診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報銷比例在上述救助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5個百分點。對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基金按照前3款救助標準的30%支付其住院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
針對各類醫療救助對象該如何認定問題,市醫保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重點優撫對象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建檔立卡中的低收入人口認定由扶貧辦負責,特困職工認定由總工會負責,其他醫療救助對象認定由民政部門負責。各部門認定之后,將相關信息交由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享受等相關工作。 (記者 肖婷婷 通訊員王靖凱 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