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市人民政府決定,自2016年5月3日起,在市區(不含贛榆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市區不動產登記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實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具體辦理有關業務。
二、不動產統一登記范圍為: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及構筑物所有權、海域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權、地役權等。
三、從2016年5月3日起,市區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統一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申請,依法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市國土、住房、海洋和林業部門不再受理市區范圍內土地、房產、海洋、林業的產權登記業務。
四、市區2016年5月3日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不動產權證書。
五、受理地點:
1.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電話:85521017 85521019 85521020
地址:海州區朝陽東路66號
2.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國土窗口電話:85868075 85803068
地址:海州區凌洲東路9號
3.海州國土分局一樓辦證大廳 電話:85571032 85111026
地址:海州區海連西路3-18號
4.連云國土分局二樓辦證大廳電話:82320830 82338310
地址:連云區中山西路22-1號
5.新海連大廈行政中心二樓國土窗口
電話:80218260 85882288
地址:市開發區花果山大道601號
6.徐圩新區管委會四樓國土分局
電話:82256110 82256027
地址:徐圩新區徐圩大道6號
特此公告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