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方帥 張繼龍) 近日,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江蘇法院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十大典型案例中,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辦理的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專用鐵路租賃物強制清場執行案榜上有名。
2005年10月30日,孫某與連云港市中云林場簽訂合同,合同約定將位于中云林場國營山場的原部隊采石連舊址牛欄咀租給孫某使用,孫某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至2010年年底。自2011年起,孫某一直未能按合同約定交付租金,2017年6月,中云林場向連云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孫某三個月內搬離、返還涉案租賃場地給中云林場并給付租金及場地使用費49000元。判決生效后,孫某未能主動履行義務,今年4月,中云林場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連云區法院查明,中云林場牛欄咀是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專用鐵路工程的必經之地,該工程總投資4.2億元,預計今年12月31日完工,工程建設迫在眉睫。如不快速有效執行,將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和相關項目實施推進。而被執行人孫某在牛欄咀飼養的15頭梅花鹿是本案的執行難點。梅花鹿屬于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性情機警、行動敏捷、膽小易驚。由于租賃場地面積較大,給執行帶來很大難度。
為使得工程項目順利推進,連云區法院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商討如何保障梅花鹿能夠安全運離牛欄咀,并數次到執行現場與被執行人孫某溝通,限其自行將梅花鹿運離、交付場地。今年6月25日,連云區法院組織執行干警近30人,在省、市人大代表的監督下,進行專項清場行動。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孫某配合法院將梅花鹿運離牛欄咀,此案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