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中共江蘇省委文件
蘇發〔2019〕1號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
關于推動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9年2月17日)
2018年,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創新思路和務實舉措,推動鄉村振興實現良好開局,農業農村延續良好發展勢頭。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農”工作還有不少必須完成的硬任務。全省上下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三農”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上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高質量完成“三農”工作各項任務,推動鄉村振興走在全國前列。
做好今明兩年全省“三農”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標定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對標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完成的硬任務,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突出脫貧攻堅、農村住房條件集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文明提升,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充分依靠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和廣大農民群眾,深入實施鄉村振興規劃和十項重點工程,確保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小康在江蘇鄉村大地如期實現。
一、聚力精準施策,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
1.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全力實施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咬定既定脫貧目標,落實已有政策部署,確保6000元以下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部脫貧、省定經濟薄弱村全部達標、12個重點幫扶縣(區)全部退出。堅持現行扶貧標準,全面排查解決低收入農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把提高脫貧質量擺在首要位置,嚴格執行“兩公告兩比對四公示”“五簽字五確認”程序,強化脫貧精準認定,確保脫貧結果經得起檢驗。
2.強化精準扶貧舉措。支持重點幫扶縣(區)大力培育優勢特色扶貧產業,發展鄉村旅游、農村電商、農業生產服務業等新產業新業態,強化資產收益扶貧,完善產業扶貧利益聯結機制,充分發揮“5+2”機制在產業富民中的示范作用。推進南北共建園區發展,加大南北共建力度。完善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加大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力度,實施精準救助,提高低保實際補差水平。對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落實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多重保障措施,將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30種,保障基本醫療需求。對“病殘孤老災”中完全失去生產能力的要加強政策兜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提標擴面,促進低收入殘疾人如期脫貧。對分戶貧困老人,強化子女履行贍養責任措施。2019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危房改造任務。
3.探索緩解相對貧困長效機制。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改革創新的銜接,各項政策優先向重點幫扶縣(區)、重點片區和經濟薄弱村傾斜。注重產業扶貧與資產收益扶貧相結合,積極通過物業租賃、資源開發和創辦領辦合作社等,拓寬經濟薄弱村集體和低收入農戶增收渠道,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積極拓展扶貧投入來源,鼓勵更多企業參與扶貧。進一步明確脫貧不脫政策,加強對脫貧對象跟蹤和后續扶持,建立健全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有效防止返貧。加大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的政策銜接,探索建立緩解相對貧困的相關制度。研究解決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的群眾缺乏政策支持等新問題。通過教育引導、改進幫扶、獎勵激勵等,探索建立扶貧與扶志扶智有機結合機制,激發內生動力。總結推廣各地緩解相對貧困的有益經驗。
4.深化扶貧領域作風建設。抓好縣級脫貧攻堅項目管理,完善項目庫,進一步健全脫貧攻堅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強扶貧開發信息系統與“陽光扶貧”監管系統對接,強化全過程監督。改進脫貧攻堅督查,督促重點政策措施落實。強化扶貧資產監督管理。落實最嚴格的考核評估,精準問責問效。關心關愛扶貧干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深入開展以“三查三治”為重點的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樹立真抓實干工作導向,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氛圍。
二、落實“四化”同步要求,加快改善蘇北農民住房條件
5.編制完善實施方案。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以縣為單位編制實施方案、優化鎮村布局,科學合理規劃鎮域農村社區和村莊布點,充分體現集約、節約、便利原則,引導農戶適度集中居住,推動農村生產生活方式同步改進。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鎮、特色保護、規劃新建的要求,編制好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規劃。強化鄉村整體特色風貌塑造,形成秀美田園風光和鄉村景觀。推動政策宣傳進村入戶,尊重農民意愿,落實好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開展試點示范,實施一批基礎較好、條件成熟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項目。嚴格負面清單管理,堅守工作底線,科學把握節奏,合理安排實施計劃。蘇南、蘇中地區根據自身情況,積極有效推進農村住房條件集中改善。
6.有力有序推進建設。優先改善低收入農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優先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妥善解決農村“空關房”“空心村”問題,支持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舉家進城入鎮落戶,充分尊重并引導有留鄉意愿的相對集中居住。按照“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完善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立健全管護和運營長效機制。在蘇北地區農村公路提檔升級、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上給予政策傾斜。規劃建設鎮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7.增強鄉鎮集聚帶動能力。高度重視并充分發揮鄉鎮在鄉村振興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堅持“四化”同步原則,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積極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提升鄉鎮吸納人口、增加就業和綜合承載力,加快建設發展一批具有集聚帶動能力的重點鎮、歷史文化名鎮、旅游文化名鎮。培育一批具有山水資源、文化資源、產業特色的小城鎮,推動發展成為有活力、有魅力的特色小城鎮。
8.創新投入支持政策。充分發揮蘇北地區農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資金作用,統籌使用各級財政補助和政府債券等資金。蘇北地區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有償調劑后獲得的資金,統籌用于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和公共設施配套。涉及農民安置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除國家規定外一律減免。支持蘇北地區通過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債券等方式進行融資。
三、堅持質量興農,著力推進現代農業建設邁上新臺階
9.優化提升糧食產能。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嚴守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完成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工作,優化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完善扶持糧食生產政策舉措,組織實施優質稻米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各地高標準建設優質稻米產業化示范基地,加快“蘇米”品牌建設,繼續開展“味稻小鎮”建設,提升江蘇稻米產業競爭力。穩定糧食產量,深化糧食種植結構調整,進一步調減非優勢區低效糧食作物面積,繼續實施糧食綠色高質高效創建和優質糧食工程建設,推廣優質專用品種和稻田綜合種養等高效模式,提高糧食質量和效益。強化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開展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
10.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科學合理布局,建設項目優先向“兩區”安排,兩年新增高標準農田600萬畝。加大資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允許將高標準農田建設增加的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指標在省內調劑,收益繼續用于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強化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穩步提升耕地質量等級。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積極推進高效節水灌溉,提高水、肥、藥的利用效率。推進農業區域資源綜合開發,加強機耕道、涵橋等農村田間道路配套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
11.推進農業提質增效。實施8個千億元級產業規劃,大力發展優勢特色產業。推進設施農業集群集聚發展,深入開展園藝綠色高質高效創建。推進畜牧業綠色發展,優化畜禽養殖和屠宰加工布局,構建育繁養宰銷一體化發展格局。加大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監測防控力度。推動漁業健康發展,重點發展名特優水產。推進“一村一品”示范村鎮建設。加快“蘇”字號農業品牌孵化,完善農產品品牌目錄制度,創建整合一批區域公用品牌。全力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省,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工作掛鉤。提升農業“走出去”“引進來”質量,辦好農業國際合作洽談會,加快境外農業合作示范區和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建設。
12.提升農業技術裝備水平。實施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行動,完善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到2020年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70%。支持重大原創性技術研究、農業重大新品種選育,支持智慧農業等關鍵共性技術創新、農業綠色生產關鍵技術研發和集成示范。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強各類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等載體建設,啟動建設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加快建設南京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示范園區。培育農業科技創新型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牽頭實施技術創新項目。深入推進科技與農業對接,實施農業重大技術協同推廣試點,促進農科教產學研協同推廣。加快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省推進步伐,穩步推進設施農業“機器換人”和綠色環保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到2020年農業機械化水平達86%以上。大力推進科技強農富民等工程,加強農業科技服務云平臺“農技耘”APP建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不斷提升農技推廣隊伍服務能力。加強農業領域知識產權創造與應用,建立健全農業科研成果產權制度。建設現代氣象為農服務體系。
四、大力推進鄉村建設,提升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13.強化鄉村規劃引領。把加強鄉村規劃管理作為鄉村振興的基礎性工作,實施規劃管理全覆蓋。以縣為單位抓緊優化完善鎮村布局規劃,統籌考慮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居民點建設、村落形態修復、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等,合理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分步實施、有序建設。因地制宜編制“多規合一”的村莊規劃,在村域內形成“一本規劃、一張藍圖”,統籌鄉村地區各項設施建設。鼓勵優秀設計單位和設計師下鄉,開展農房設計方案圖集編制,引導建設地域特色鮮明、鄉土氣息濃厚、具有時代特征的宜居農房。加強農村建房許可管理。
14.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學習推廣浙江“千萬工程”經驗,選擇1000個左右的村示范帶動,全面推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確保到2020年實現農村人居環境階段性明顯改善。有序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探索農村有機垃圾就地生態處理。繼續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實行滾動銷號制度,到2020年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全覆蓋。加快推進農村戶用廁所建設改造,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到2020年達95%。推動行政村村部、規模較大規劃發展村莊、有鄉村旅游發展等實際需求的村莊配建公共廁所。加強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設、運行、管理全過程一體化試點示范,到2020年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的村占比70%。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和最美庭院創建活動,到2020年底建成6000個美麗宜居村莊。建立地方為主、省級以上補助的政府投入機制,對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整村推進等給予補助,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先進縣給予獎勵。允許縣級按規定統籌整合相關資金,集中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15.提升鄉鎮服務功能。著力實施鄉鎮功能提升工程,全面強化中心鎮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法律等服務功能,使中心鎮真正成為鎮域行政管理、鎮村治理、社會文化活動和便民為農服務的中心。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統籌鄉鎮站所改革,強化鄉鎮為農服務體系建設,確保鄉鎮有隊伍、有資源為農服務。堅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產城融合、功能配套,加快鄉鎮建設發展,有效增強鄉鎮集聚帶動能力。根據鄉鎮實際承接能力,把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管理各類事項依法下放或委托給鄉鎮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向鄉鎮延伸覆蓋。有序推進被撤并鄉鎮集中區環境綜合整治。加大對中心鎮、重點鎮和特色鎮建設發展在用地和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供銷社建設鄉鎮經營服務綜合體。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16.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積極推進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建設。在蘇南地區整體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其他地區逐步擴大實施區域和規模。開展生態循環農業試點建設。整省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動農業投入品減量,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推廣農藥零差率統一配供和包裝廢棄物集中回收處理,到2020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5%、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5%、農膜回收率達80%,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較2015年削減5%,農藥使用量實現負增長。落實農村河長制、湖長制,繼續開展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強化農村黑臭水體治理。2019年全面完成太湖4.5萬畝、滆湖2.3萬畝網圍養殖拆除任務。積極打造水美鄉村和綠美村莊,2020年村莊綠化覆蓋率達29%。
17.推進特色田園鄉村建設試點。按規定啟動全省特色田園鄉村創建工作,加快推進試點建設,分期分批開展試點村莊驗收命名,省級培育70個左右特色田園鄉村,形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多樣化的成果。將傳統村落作為特色田園鄉村建設試點的優先支持對象,引導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和參與傳統村落的保護發展工作。
18.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農村區域供水入戶率達98%。全力推進農村公路提檔升級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完善建設、養護、運輸體系,到2020年通行政村雙車道四級公路全覆蓋,全省農村公路三類及以上橋梁的比例不小于95%。推進城鄉交通運輸服務一體化,加快全省鎮村公交全覆蓋進程。引導村民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資金重點支持村到組、組到戶的道路建設。有序完善村莊公共照明設施。全面實施鄉村電氣化提升工程,優化農村電網結構。加大農村地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推廣普及信息服務,到2020年實現行政村百兆光纖寬帶入戶基本全覆蓋。統籌推進農村文化禮堂、文化廣場、體育設施、廣播站(室)、村衛生室、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鄉村物流配送等設施建設。健全鄉村基礎設施建管長效機制,明確各方管護責任,鼓勵地方將管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19.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堅持服務跟著居民走,加快消除基本公共服務覆蓋的“盲點”。合理布局鄉鎮中小學學校,實施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加強城鄉結對幫扶、集團化辦學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實施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攻堅計劃,加強農村兒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學前教育。調整優化鄉村衛生機構布局,建設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檔升級,組織實施衛生人才強基工程。完善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大力推進遠程醫療服務,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補助標準提高至75元。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和待遇,繼續實施大病保險精準保障,確保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穩定在70%左右。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到2020年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以縣為單位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轉型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推進被征地農民剛性進保,確保各項社會保障待遇兌現。繼續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農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2020年覆蓋率達98%。推進農村體育事業發展,推動城市社區10分鐘體育健身圈向農村發展。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改善農村殘疾人服務。開展農村違規墓地專項整治行動,加快推進農村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
五、發展壯大鄉村產業,促進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
20.做大做強現代農產品加工業。加快現代農業園區、農產品加工園區、物流園區建設,打造一批50億級和百億級的國家級現代農業園區、省級農產品加工集中區,建設一批省級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推動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盡可能把產業鏈留在鄉村,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鼓勵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推動農產品就地轉化增值。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加快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加工,牽頭組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打造一批行業領軍型企業和農產品加工強縣,到2020年農產品加工產值與農業總產值之比達到3.2︰1。加強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物流骨干網絡和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積極開展試點示范,發展一批示范區和先導區。
21.發展鄉村新型服務業。推進農業區域性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供銷、郵政、農業服務公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專業技術協會開展各類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鼓勵將農村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委托給涉老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運營管理,推進農村互助式養老院建設。實施“百園千村萬點”休閑農業精品行動,大力推進休閑設施升級、服務水平提升、文化內涵彰顯。加強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衛生、交通、信息、郵政等公共服務設施,規劃開發一批鄉村休閑旅游度假產品。打造農村科技服務超市升級版,提升農業科技成果交易平臺運行服務能力。
22.實施數字鄉村戰略。深入推進“互聯網+農業”,大力發展農業農村電子商務,提升鄉鎮、村電商服務站點功能,拓寬農產品進城渠道。大力推進農業物聯網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和示范應用,加強農業物聯網標準體系建設與數據采集應用。整合農業農村信息服務資源,建設“蘇農云”農業大數據平臺。推進重要農產品全產業鏈大數據建設,落實國家數字農業農村系統建設任務。深入推進信息進村入戶,依托“互聯網+”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到2020年創建省級“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1000個,農業信息化覆蓋率達65%。
23.提升農村勞動力就業質量。深入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和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落實登記失業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免費培訓和在職職工崗位技能培訓補貼政策。開展“春風行動”等品牌化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引導農民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城鎮落戶條件,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保障未落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居住地依法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
24.支持鄉村創新創業。加大財政稅收、金融服務、用地用電等農村創新創業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進全民創業行動計劃。落實富民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農民創辦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貸款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推進“雙新雙創”園區等創業示范基地和創業型鄉鎮、村建設,深入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優化全方位農民創業服務體系。創新發展鄉村手工業,挖掘培育農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場、手工作坊、鄉村車間。積極培育農村創新創業主體,舉辦農村創新創業大賽,評選優秀帶頭人。建設高水平“星創天地”,孵化一批農業科技企業。
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切實增強鄉村發展活力
25.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支持家庭經營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方向轉變,持續深化農戶聯合與合作發展。實施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工程,大力發展家庭農場,開展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和質量提升試點縣建設,建立健全扶持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加快培育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新型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建立契約式、股權型利益聯結機制,扶持小農戶創辦家庭農場,大力發展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
26.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落實中央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政策。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回頭看”,確保承包經營權證書發至農戶手中。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擔保融資,加強土地規模經營風險防控。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農地農用、防止非農化,堅持保障農民土地權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繼續推進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結合第三次全省國土調查,加快推進農村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調查,到2020年基本完成。落實中央要求,穩慎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開展閑置宅基地復墾試點。允許在縣域內開展全域鄉村閑置校舍、廠房、廢棄地等整治,盤活建設用地重點用于支持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和返鄉下鄉創業。預留部分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單獨選址的農業設施和休閑旅游設施等建設。鞏固“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成果。鼓勵農業生產和村莊建設等用地復合利用,加大土地出讓金支農力度,重點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開展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按規定跨區域有償調劑使用,調劑收益全部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鄉村振興。
27.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深入實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推進試點。鞏固完善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做好成員身份確認,注重保護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權利,將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戶,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依法確立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地位。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加快推進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標準化建設,積極拓展服務功能,推動農村各類產權交易“應進必進”。貫徹《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推進集體資產監督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全面推行村級資金管理非現金結算,利用“互聯網+”探索建立集體資產監管新機制。
28.統籌推進農業農村各項改革。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活化經營權,促進規模經營。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增強供銷社為農服務能力和綜合實力。按照內部分開、管辦分離、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的方式,繼續穩妥推進國有農場改革。全力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加強用水定額管理,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建立健全節水獎勵、精準補貼機制,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省改革任務。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收儲制度,建立多渠道籌措的糧食收購共同擔保基金。開展農村土地資源、文化資源和生態資源資本化改革試點,建立健全激活農村內生動力的長效機制。
29.加大農業支持保護力度。按照增加總量、優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則,強化高質量綠色發展導向,加快構建新型農業補貼政策體系。健全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費率補助和以獎代補機制,大力推進農業信貸擔保業務網絡建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拓寬“三農”融資渠道,引導涉農企業開展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村信用信息共享、分析評價和服務應用機制,完善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信用評價標準,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信用等級評價結果,擴大信用貸款比例。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增品、提標、擴面,支持保險機構創新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價格保險、收入保險、指數保險等險種,積極推進農業大災保險和“保險+期貨”試點。穩步擴大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范圍。建立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激勵約束機制,確保普惠性涉農貸款增速總體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推動優化村鎮銀行布局,穩健發展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強化農民資金互助社監管。支持重點領域特色農產品期貨期權品種上市。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更快更好參與鄉村振興。
七、提升鄉村治理水平,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30.強化鄉村治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發揮群眾參與治理主體作用,到2020年農村和諧社區建設達標率95%。按照中央部署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和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加強農村基層自治組織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拓寬農村社區協商議事的載體和途徑,推進村級事務公開,加強村級權力有效監督,到2020年村民委員會依法自治率98%。指導農村普遍制定或修訂村規民約。推進農村基層依法治理,加快鄉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村(社區)司法行政服務站建設,深入開展“崇德尚法”新型村、好家庭選樹活動。廣泛選樹道德典型,注重發揮新鄉賢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
31.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學習推廣馬莊經驗,深入實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踐行工程、思想道德建設工程,鞏固黨在農村的思想陣地,提升農民文明素質。高質量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試點工作,抓好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圍繞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持續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廣泛開展群眾性主題教育活動,引導農民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突出先進性、廣泛性、特色性,因地制宜培植鄉村文化。深入實施以城帶鄉文明共建工程,開展農村精神文明示范縣建設,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創建,開展特色文化、民間文化之鄉建設,到2020年縣級及以上文明村和鄉鎮占比達60%。系統保護鄉村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好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歷史建筑、文物古跡、農業遺存等物質文化遺產。加強農村重點人群科學素質培訓培育,培養科學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推行婚喪禮儀改革,整治農村散埋亂葬、天價彩禮、孝道式微、老無所養等不良社會風氣。組織開展農民豐收節系列活動。
32.持續推進平安鄉村建設。深化鄉村治安信息化、智能化防控體系建設,扎實實施農村“雪亮工程”,深入開展農村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敵對勢力、邪教組織、非法宗教活動向農村地區滲透,嚴厲打擊農村地區各類非法金融活動。推進紀檢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堅決查處發生在農民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推進農村地區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創新,建立治理標準規范體系,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推動有條件的農村社區配備專職網格員,提升農村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水平。加強鄉村交通、消防、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地質災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發領域排查和專項治理。做好社區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的教育轉化和安置幫教工作,強化農村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加強農村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建設,到2020年農村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達60%以上。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快推進“智慧調解”建設,創新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到2020年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實現全覆蓋。
八、充分發揮農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33.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新時代江蘇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持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體系建設。以縣為單位對軟弱渙散村黨組織“一村一策”逐個整頓。對村“兩委”換屆進行一次“回頭看”,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等問題的村“兩委”班子成員清理出去。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備案管理制度。持續選派第一書記,確保經濟薄弱村、軟弱渙散村全覆蓋。加大從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優秀黨員中培養選拔村黨組織書記力度,加強村級后備人才隊伍建設。落實村黨組織5年任期規定,推動全省村“兩委”換屆與縣鄉換屆同步進行。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推行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提高村委會成員和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健全村級重要事項、重大問題由村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優化農村黨員隊伍結構,加大從青年農民、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中發展黨員力度。加強村黨組織書記培訓,深化“尋找老支書精神”活動。
34.發揮村級各類組織作用。加強和改善村黨組織對村級各類組織的領導,健全以黨組織為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理清村級組織功能定位,實現各類基層組織按需設置、按職履責、有人辦事、有章理事。村民委員會要履行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功能,增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在村務決策和公開、財產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措施落實等事項上的監督作用,到2020年實現全覆蓋。強化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發揮在管理集體資產、合理開發集體資源、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的作用。發揮農村社會組織在服務農民、樹立新風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35.強化村級組織服務功能。將適合村級組織代辦或承接的工作事項交由村級組織,加快形成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為支撐的高效聯動機制,實施農村社區公益項目,支持興辦農村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繼續深化“政社互動”,嚴格落實農村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加大政府部門向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力度。拓展農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功能,建設“一門受理、一站式服務、全科社工”政務便民服務中心,推行村級公共服務事項全程委托代理機制。推動農村社區公益性服務、市場化服務發展,支持人口流出較多的農村社區以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為重點,開展農村社區互助和志愿服務。
36.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全省村級運轉經費保障標準每年不低于30萬元,原則上由縣(市、區)財政統籌各類資金予以保障,省財政對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確保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來源穩定。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重要舉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統籌推進力度,通過自主開發、合資合作、投資入股、抱團發展、村企共建等多種形式,增強集體經濟發展實力,支持村級公共事務、公益事業建設。完善村級經費管理制度,建立村級經費投入使用情況跟蹤了解、考核評價機制,加強財務管理,優化財務核算模式,確保村級經費落實到村使用在村。
九、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動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37.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制度保障。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切實把抓“三農”、抓鄉村振興作為“一把手工程”,強化各級黨委主體責任。加快建立健全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鄉村振興推進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建立健全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工作實績考核制度、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考核內容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加強對我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實施情況的考核評估。各地各部門要抓緊梳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農”工作必須完成的硬任務,加強重要政策舉措和工作方案的謀劃制定,強化重點工程、計劃、行動的部署實施,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確保2020年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38.落實“四個優先”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把落實“四個優先”的要求作為做好“三農”工作的頭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績考核聯系到一起,層層落實責任。按照中央要求,研究出臺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具體實施辦法。優先考慮“三農”干部配備,注重把優秀干部充實到“三農”戰線,把精銳力量充實到基層一線,把熟悉“三農”工作的干部充實到地方各級黨政班子。優先滿足“三農”發展要素配置,改變農村要素單向流出格局,推動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優先保障“三農”資金投入,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優先保障領域和金融優先服務領域,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縣域新增貸款主要用于支持鄉村振興。推進行業內資金整合與行業間資金統籌相互銜接配合,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市縣在省級核定的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限額內,統籌本地發展需要,合理安排債券資金用于農村道路、供水、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項目建設。優先安排農村公共服務,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實現從形式上的普惠向實質上的公平轉變。
39.強化“三農”工作隊伍建設。建立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三農”工作干部隊伍培養、配備、管理、使用機制,推進落實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引導教育“三農”干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倡導求真務實精神,密切與群眾聯系。堅決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清理規范農村各類檢查評比、考核督導事項,切實解決基層疲于迎評迎檢問題,讓基層干部把精力集中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上來。把鄉村人才納入各級人才培養計劃予以重點支持,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建立縣域人才統籌使用制度和鄉村人才定向委托培養制度,深入開展鄉土人才“三帶”行動,探索設立振興鄉村特聘崗位,繼續推進“定制村干”工程,通過崗編適度分離、在崗學歷教育、創新職稱評定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各類人才投身鄉村振興,培養造就一批扎根農村的“土專家”“田秀才”和農業職業經理人。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深入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探索農民職稱評審。大力發展面向鄉村需求的職業教育,加強高等學校涉農專業建設。
40.發揮好農民主體作用。堅持政府主導和農民主體有機結合,加強制度建設、政策激勵、教育引導,把發動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貫穿鄉村振興全過程,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激發和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發揮政府投資的帶動作用,通過民辦公助、籌資籌勞、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形式,引導和支持村集體和農民自主組織實施或參與直接受益的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籌資籌勞使用監管,防止增加農民負擔。創新農村建設管理方式,規范和縮小招投標適用范圍,簡化審批程序,為農民參與建設和運營管理創造條件。
做好“三農”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要求迫切。全省上下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信心、振奮精神,銳意進取、擔當實干,為決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作出新的貢獻。
(此件公開發布)
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2019年2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