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中國徐州網-徐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樊海濤)近日,徐州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印發《徐州市加快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實施方案》,確定徐州市分三個階段實施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到2035年全市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得到全面改善,城鄉空間布局全面優化,城鎮化水平顯著提升。
改善農民住房條件分“三步走”
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要求,結合徐州市實際,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到2020年的目標任務:2019年全面完成全市農村四類重點對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務;實施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項目611個(其中豐縣79個、沛縣81個、睢寧縣137個、邳州市56個、新沂市66個、銅山區136個、賈汪區52個、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4個),將有35.86萬戶農民群眾實現住房條件改善目標;堅持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從市級層面重點抓好“1211”試點創建工作,即創建1個示范縣(睢寧縣),2個示范片區(豐縣湖西扶貧搬遷片區、沛縣采煤塌陷地搬遷片區),各縣(市)、銅山區、賈汪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各創建1個示范鎮(街道),各鎮(街道)各創建1個農民集中居住示范點。
到2022年的目標任務:全市農民群眾有改善意愿的老舊房屋建設和“空心村”改造基本到位,打造美麗宜居村莊1000個左右,創建特色田園鄉村100個左右,9個新型中心鎮(小城市)及特色小城鎮集聚能力不斷增強,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得到有效保護。
到2035年的目標任務:全市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全面改善,城鄉空間布局全面優化,城鎮化水平顯著提升,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
采取多種措施予以推進
強化規劃建設引領。順應農民群眾實際需求,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調整優化城鎮體系、鎮村布局、土地利用與綜合整治等規劃,實行“多規合一”。
新建城鎮社區建設要保規模、優配套,原則上建筑面積不少于6萬平方米,不低于600戶,以多層、小高層和高層建筑為主,戶型面積宜控制在80-140平方米;搬遷新建型農村社區和改善提升型農村社區建設要統籌考慮地形地貌、耕種半徑、經濟水平和農民期盼等要素,因村施策,能大則大、宜小則小,原則上要保持一定規模;鼓勵多個村莊聯合建設搬遷新建型農村社區,建設規模宜300戶以上,以3層及以下低層建筑為主,戶型面積宜控制在60-200平方米;不得對獲得省級以上命名的美麗宜居村莊、特色田園鄉村、傳統村落等村莊進行整體搬遷。
科學編制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按照規劃合理確定改善農民住房條件的實施范圍、規模、時序以及空間需求、產業支撐等,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搬與不搬、改與不改、往哪兒搬、怎么改都要由絕大多數村民決定,要充分考慮絕大多數村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循序漸進,不急于求成。要優先支持經濟薄弱村、低收入農戶和房屋質量較差農戶實施住房建設改造,對因生態保護、行滯洪區建設需要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村莊實施搬遷改造。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等對象,要給予重點傾斜照顧,對特別困難的農村分散供養人員要實行托底安置。
引導支持進城入鎮。各縣(市)區要積極探索搬遷補償、優惠補貼、進城入鎮差別化引導、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兜底安置等保障措施,積極鼓勵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入鎮落戶。
同步配套各類設施。按照城鄉融合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要求,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規劃發展村莊和新型農村社區延伸覆蓋。健全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長效管護機制,落實管護主體、人員和經費,不斷提高管護水平和標準,確保長效運行。
編制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規劃,注重體現地域文化特色,加強設計引導。認真梳理徐州傳統農村特色的民居元素,提煉“楚風漢韻”特有的建筑風格,積極推進節能型、生態型農房建設。編制一批新建農房設計方案和既有農房風貌改造設計方案,避免村莊“行列式”“兵營式”布局,防止千村一面和鄉村景觀城市化。
《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建立相應的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加強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統籌推進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工作。同時, 強化資金爭取、加大用地支持、拓寬融資渠道,實施相關支持政策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