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周瑩 通訊員 張蘭蘭)3月12日,記者從連云港市發改委獲悉,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疫情給企業生產經營造成的困難,連云港市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采取價格支持政策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的通知》。連云港市發改委黨組成員、副調研員毛智勇介紹:“我們將積極運用價格杠桿,多管齊下,出臺水電氣一攬子降價政策,切實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各項電價優惠政策。《通知》指出,疫情防控期間,連云港市用電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按月選擇基本電費結算方式。對用電企業按實際暫停用電天數減免基本電費。對于因抗擊疫情需要擴大產能的用電企業,如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約定值結算基本電費,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超過部分按實收取。對于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用。降低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高耗能行業除外)的結算價格。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采取支持性自來水價格政策。《通知》指出,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自來水經營企業對超過繳費期限的用戶免收違約金。對承擔定點收治和防疫觀察治療任務的醫療機構用水執行居民用水第一階梯價格,由3.07元/立方米降為2.97元/立方米。
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通知》指出,自2月22日起至6月30日,燃氣經營企業對超過繳費期限的用戶免收違約金。降低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0.42元/立方米,由3.68元/立方米降為3.26元/立方米。對承擔定點收治和防疫觀察治療任務的醫療機構用氣執行居民用氣第一階梯價格,由3.68元/立方米降為2.67元/立方米。
據了解,以上價格支持政策預計為企業減負約1.6億元。同時,連云港市發改委要求各供電、供水、供氣企業要嚴格落實上述價格政策,并通過多種方式向用戶宣傳告知,做好相關減免工作。對已按原價格政策繳納相關費用的用戶,要采取適當的方式及時清退,切實將價格優惠措施傳導到終端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