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前不久,廣東汕頭網警支隊辦理了首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下稱網絡安全法)的行政案件,2017年7月20日,廣東汕頭網警支隊在對該市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重點單位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汕頭市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向公安機關報備的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為第三級,經測評合格后投入使用,但2016年至今未按規定定期開展等級測評。
該公司之行為已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和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規定,未按規定履行網絡安全等級測評義務。根據網絡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廣東汕頭網警支隊依法對該單位給予警告處罰并責令其改正。
23號小組注意到:自今年6月1日網絡安全法實施以來,這是目前公開報道的國內首例依據網絡安全法對相關單位未及時履行網絡安全義務行為進行處罰的典型案例。
無獨有偶,這兩天,重慶市公安局網安總隊成功查處了一起違反網絡安全法的行為。重慶市公安局網安總隊在日常檢查中發現,該市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自網絡安全法實施以來,在提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時,存在未依法留存用戶登錄相關網絡日志的違法行為。
警方稱,根據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決定給予該公司警告處罰,并責令限期十五日內進行整改。該公司收到《行政處罰通知書》后,立即編制了整改方案并著手實施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公安機關將對其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很多人覺得網絡安全法離自己很遠,可是實際上,它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作為中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本法律,它用七章七十九條的篇幅,圍繞網絡安全運行、網絡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等內容作出了規定。在互聯網時代,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或個人與這部法律無關。下邊就讓我們來看看,網絡安全法是如何全方位多角度保護我們的網絡安全的。
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你有沒有接到過這種電話:有人以警察身份通知你,你的家屬出了車禍正在急救,需要你往指定賬戶里打錢才能救人;抑或是有人告知你已陷入某起刑事案件,要想免罰,需要往指定賬戶打錢,對方甚至直接說出了你的姓名、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你有沒有一瞬間的恐慌?
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往往是實施通訊網絡詐騙的第一步,以近期進入審判階段的徐玉玉案為例,犯罪分子正是因為精準獲取了被害人大學新生的個人信息,從而騙取對方的信任,最終釀成徐玉玉因學費被騙導致猝死的悲劇。
為避免網絡詐騙犯罪頻繁發生,網絡安全法特別規定了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法律制度。其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同時,網絡安全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未成年人上網有哪些特殊保護?
近期,關于各種未成年人為玩王者榮耀游戲的新聞報道可以說是屢見不鮮。某媒體報道了一則14歲的初三學生沉迷網絡游戲,不管是吃飯、上廁所、睡覺都是手機不離手的新聞。法院調研還發現未成年人犯罪多與網絡有關聯。青少年沉迷網絡,尤其是涉及暴力、色情等內容,會對其身心產生巨大影響,甚至與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有明顯關系。
如何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健康的網絡空間?網絡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這條未成年人保護專款,鼓勵開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嚴懲危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這對于凈化網絡環境、建設網絡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打擊網絡暴力有法可依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網絡暴力是指“在網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言論,揭露他人隱私,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行為”。其影響不僅僅止于網絡之上的詆毀漫罵,而且會干擾到被害者的生活,對其身心均造成嚴重的傷害,同時也給網絡的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網絡暴力可能讓一個人抑郁、崩潰甚至輕生!
為適應國家網絡安全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促進網絡接入普及,提升網絡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絡服務,保障網絡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原題為《全國首例!本法剛施行,他們就“觸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