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孫玉(市政協委員、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農村地區的社會治理問題越發凸顯。2019年,市委提出“重整農業、重構農村、重塑農民”的鄉村振興目標,“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治理方式中,法治的作用發揮得如何,事關鄉村振興大局。我們調研發現,當前農村普法宣傳工作,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在普法主體方面,鎮級組織領導不夠,各普法主體缺乏統一協調,村級普法人員法律素養不高。普法方式形式單一,宣傳渠道少。在普法對象方面,素質偏低限制了法治宣傳的實際效果,且流動性大,矛盾多樣化。針對農村普法調研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鄉鎮農村普法實際,我提出的工作建議和對策是:加強組織領導。市法治宣傳教育辦公室加強全市統籌推進力度,督促各普法主體按“七五”普法規劃的要求壓緊壓實責任,普出實效,各縣(區)委政法委統籌領導本地農村普法宣傳工作,并將萬人起訴率、信訪轉訴平息率以及村鎮普法開展狀況納入各鎮社會治安綜合考評指標體系,鎮級建立相應的考評體系,明確工作責任。同時,打造專業隊伍,設立區———鎮及鎮站所———村三級普法聯絡員制度。在村干部任職前培訓、任職后長效溝通等方面,創新培訓考核機制。夯實傳統普法陣地,創新普法教育形式。抓住法治宣傳教育的時機,如黨員冬訓、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春節期間、下雨天或農閑時間等,進行各種法治宣傳。還可以抓住法律法規宣傳月、周、日等時機,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講,做到點滴滲透,潛移默化。
史衛平 方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