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2023年11月13日 9:00
地 點:連云港發布新聞發布廳
主持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劉磊
發布人:市控違辦副主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祁德林
市控違辦日常工作負責人 許新成
發布議題:介紹《關于加強我市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監管工作的意見》的起草背景、主要內容等相關情況
劉磊:各位來賓,媒體界的各位記者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我們今天的新聞發布會。
《關于加強我市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監管工作的意見》是我市城市管理領域制定出臺的一份具有示范創新意義的文件。2023年8月21日印發以后, 為做好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監管工作的政策宣傳教育,引導全民參與新交付小區違建治理,九月份在全市開展了“宣傳月”活動,得到各級政府和部門的積極響應,開展了豐富多樣的宣傳普及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普法效果。今天我們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這個《意見》的起草背景、主要內容等相關情況,并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
首先,介紹一下出席今天發布會的同志:我是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劉磊,這位是連云港市控違辦副主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祁德林,今天新聞發布會由我主持。
今天發布會的議程主要有兩項:一是請市控違辦副主任、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祁德林同志介紹《意見》制定的背景、起草依據及主要內容;二是回答記者提問。
下面請市控違辦祁德林副主任介紹《關于加強我市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監管工作的意見》制定的背景、起草依據及主要內容。
祁德林: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市新交付住宅小區項目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涉及到住宅小區違法建設的投訴舉報也明顯增多,嚴重影響到小區的公共安全和群眾的居住環境。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住宅小區的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遏制住宅小區的違法建設行為,進一步探索新交付小區違建治理新模式,我們探索出了一套違建治理新機制,將住宅小區違法建設管控工作從“投訴舉報后核查處置”的被動管理模式,轉化為“小區交付后源頭介入”的全過程監管模式,從源頭上杜絕違法建設行為,基本實現了新交付小區的“零違建”。
下面,我就《關于加強連云港市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監管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起草背景和過程、主要內容和特點向大家進行介紹:
一、起草背景
隨著我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全市住宅小區體量迅速增長,小區違法建設投訴率隨之逐步上升。為加大對住宅小區尤其是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的綜合管控和治理,實現源頭治理、關口前移、聯合執法、打早打小的工作目標,根據上級指示和要求,我們探索出了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巡查防控的創新治理機制,規范了新交付住宅小區的管控秩序,為適應我市現代化新港城的建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起草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住建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連云港市違法建設控制和查處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住宅小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制訂了本《意見》。
在《意見》起草過程中,我們多次組織座談研討,并廣泛征求意見建議。2022年11月,完成《意見》初稿起草工作后,隨即向各縣區(功能板塊)和有關部門公開征集意見。2023年3月,開展了第二輪意見建議征集工作。2023年8月,第三次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2023年8月21日,經連云港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委員會同意,《意見》印發實施。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全文共三大部分,具體有14條工作舉措。
第一部分是“目標任務”:《意見》明確了新交付小區違建應按照“及時發現、有效控制、依法查處、堅決拆除”的要求,建立健全事前防范、及時發現、有效查處的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案件,使我市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的“預防、發生、制止、報告、查處、拆除”各工作環節進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高效運行軌道。
第二部分是“工作職責”:《意見》明確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的治理工作;社區負責及時將新交付小區納入巡查網格,嚴格落實每日巡查制度;物業服務公司負責小區的出入口管理,落實違建巡防工作;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參與違建治理工作,發現違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小區業主應當遵守物業管理規定,配合有關單位和部門查處違建;城管、住建等執法部門依法對投訴舉報開展執法處置工作。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意見》明確縣區政府應當加強對鄉鎮街道的督查力度,將新交付小區的違建巡查效能、處置結果與違建治理考核工作直接掛鉤;鄉鎮街道應當會同城管、住建等部門與物業公司建立違建管控聯動機制,通過聯合執法等方式開展整治,在小區設立聯勤聯動工作站,城管、住建等部門執法人員要進站值崗,建立健全違建監管流程,實現閉環高效處置。
對屬地政府、執法機關等責任主體履職不到位的,按照權限銜接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開展問責追究;對物業公司監管不力的,住建部門通過市物業服務企業綜合評價體系,取消其參評優秀物業管理資格;對逾期不履行拆除決定的企業或公民納入征信管理;同時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違建治理工作所需人員、經費、裝備、場所的保障力度。
以上內容就是《意見》包含的主要內容。
謝謝大家。
劉磊:謝謝祁德林副主任的介紹。接下來把時間交給記者朋友們,提問前,請先報一下所代表的媒體。
記者:《工作意見》作為我市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綜合治理的一項創新探索,將如何解決違法建設發現不及時、物業監管不到位、投訴處置進度慢等突出問題呢?
祁德林: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這個問題由我來回答。
發生在小區里的違法建設,大多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導致發現不及時,容易造成執法的滯后性。為此,我們將關口前移,強化源頭監管,不斷提升發現新增違建的能力和渠道,利用我市 “網格化分工+全流程監管+大數據溯源”精準治違新模式,確保新交付小區新增違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一是發揮好網格化巡查,增強發現能力。及時將新交付小區納入巡查網格開展防控。采用街道(鄉鎮)綜合執法、城管、住建等執法人員和社區網格員、物管人員等多方聯動巡查機制,最大限度提高發現能力,并及時勸阻、處置違法建設行為。
二是運用好聯合監管機制,增強履職能力。推動落實多部門執法人員進小區,加大對消防通道、高空等巡查盲區的巡查頻率和監管力度,加大無人機航拍應用力度,確保巡查無死角;指導街道、社區落實新交付小區巡查網格建立和實施工作,壓實網格員巡防責任;督導物業公司做好入口登記、業主裝修報備等工作,嚴格監管進入小區的工程車輛及建筑材料,定期檢查裝修住戶施工情況。
三是引導好業主參與防控,突出聯防聯治。發揮好小區業主、業主委員會及時發現身邊違建的前哨作用,配合物業公司和違建執法機關依法查處違建,通過廣泛參與、主動舉報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維護小區全體業主正當利益。
四是加快立法工作進程,突出快速處置。依法快速處置新增違法建設,將有效維護廣大小區業主的權益。我局配合市控違辦根據《連云港市違法建設控制和查處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起草了《連云港市在建違法建設快速處置辦法》,目前已完成草案制定等工作,報送市政府研究審議。
謝謝。
記者:違法建設治理作為城市執法管理的熱難點,工作意見的落實離不開各級各部門的支持,請介紹一下有哪些舉措保障工作意見落地執行?
許新成:感謝這位記者朋友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
小區私搭亂建問題有著多方面的因素,治理起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工作意見》針對新交付違建治理提出了創新性指導意見,為確保政策落實,我們建立“七大舉措”確保有效執行。
一是落實督查考核機制促提效。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加強督查力度,將年度違建治理考核與新交付小區違建巡查效能、處置結果等直接掛鉤。對工作推動不力的單位將全市通報。
二是構建聯合執法機制促落實。由街道(鄉鎮)會同城管、住建等部門,聯合物業公司建立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管控聯動機制,通過聯合執法等方式開展整治。
三是建立執法懲戒機制促整改。對實施違法建設的小區業主,違建執法機關將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暫停辦理與涉案房產相關的審批、登記等手續。對逾期不履行限期拆除決定自行拆除的企業或公民信息及時報送至市信用管理部門,記入市級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另外,對小區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實施違法建設的,執法部門將銜接紀檢監察機關和有權部門開展問責追究。
四是設立小區執法工作站促監管。街道(鄉鎮)應當在新入住小區設立聯勤聯動工作站,城管、住建等部門執法人員進站值崗,實現違法建設執法監管閉環高效處置。
五是細化責任追究機制促履職。對物業公司、社區網格員、執法人員存在的履職不到位問題,《工作意見》明確了責任追究機制,確保精準問責。
六是強化物業源頭管控促防范。聯合住建部門,將物業公司納入市物業服務企業綜合評價體系。對物業源頭管控不到位的,取消其參加評選物業管理優秀、示范住宅小區的資格。
七是完善人員資金保障促長效。明確了屬地政府應加強新交付小區違建治理和行政執法相關工作所需人員、經費、裝備、場所等保障,確保新交付小區私搭亂建現象有人管、管得了、有效果。
劉磊:各位記者朋友,《意見》的印發實施,表明了我市在違法建設治理工作中積極探索、大膽創新的決心。通過探索建立創新監管模式,將有效推進使我市新交付小區違法建設的“預防、制止、報告、查處、拆除”各工作環節步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運行。通過加強違建執法監管部門與屬地政府及物業之間的聯合聯動,依托執法人員下沉社區,構建多位一體的網格化巡查監管體系,建立動態巡查責任制度,完善新增違法建設第一時間管控機制,切實做到新增違建動態清零。
由于時間關系,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感謝各位對本次新聞發布會的關注,謝謝大家。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劉昆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