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鳳桐
書乃心畫、書如其人。書法藝術,是書家心血的結晶,是書家心靈的藝術外化。書法的第一要務是深入繼承傳統。以名碑帖為范本,遵循“取法乎上”(明代豐坊語)“多看,多問,最要者多寫。以實踐為主,手熟為妙”(當代寧斧成語)之要言,取百家之長而厚積薄發。否則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在此基礎上力求出新,不出新就沒有發展,沒有百花競艷、萬紫千紅。出新是書家性情、品格,學識、理念等綜合素養對書學傳統技法融會、提煉、升華、拓展后的自然流露。自然流露因人而異,有悟性者方能善將耳聞目睹之天文、地理、人情、物態之精華熔鑄于漢字書寫的基本規則之中,逐漸形成個人風格,臻于神采飛揚。
書法不尚故作姿態、矯揉造作、故弄玄虛、荒誕狂怪;崇尚剛柔相濟、清新淡雅。一幅書法即是一幅精致的畫圖,若山間清泉,汩汩流淌;若花叢蜂蝶,款款勞辛;若岸芷汀蘭,魚翔淺底;若竹林繞舍,燕語鶯啼,呈現抒發胸臆的豐富文采,呈現和諧、和睦、和煦、和好,斯為大美。學海無涯、藝無止境,有志書道一端,須傾其畢生精力追求此高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