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三年一屆的村委會換屆選舉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選舉環境,選出真正能夠帶領村民共同致富奔小康的當家人,是加快我市新農村建設步伐,推進和諧連云港建設的重要保證。
嚴格依法依規。要強化對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認真對照村委會班子成員基本條件要求,把好資格審查、候選人審批關口,確保素質過關;嚴格落實換屆工作的時間要求和方法步驟,確保程序規范,做到法定程序不能變,規定的步驟不能漏,必須的環節不能少;嚴禁違反換屆工作程序,侵犯人民群眾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影響和干擾換屆工作。
完善防范監督措施。要廣泛宣傳換屆選舉的目的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明確換屆選舉應該選什么樣的人、什么樣的選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引導廣大黨員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自覺抵制拉票賄選等各種干擾破壞換屆選舉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完善選舉監督體系,切實加強對換屆選舉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對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候選人提名、候選人公開競爭、投票選舉等重點環節,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可以采取設立選舉監督委員會,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擔任社會監督員等措施,積極探索輿論監督途徑,加強社會力量對換屆選舉的監督。
嚴查違法違規行為。要結合實際情況,具體明確拉票賄選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界定標準,同時進一步明確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認定、查處的具體程序和責任部門。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違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礙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以及對控告、檢舉選舉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要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對選舉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村民有權向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有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并依法處理。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違法手段參選的,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取消其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應當宣布其當選無效;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