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王懷詩
近年來,移動支付不僅改變了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也影響著商家的結算方式。有些商家甚至公然拒絕現金支付,這讓部分消費者叫苦不迭。據連網報道,近期中國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頻頻接到投訴,稱在消費時遭遇商家拒收現金的情況。為了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該行日前啟動了對拒收現金行為的綜合整治,現金支付群體再不用被商家“歧視”,筆者不禁要為這樣的整治行動點贊。
隨著技術的發展,移動支付方式既方便又快捷,已經成了當前的趨勢與潮流,好處也是顯而易見。對商家來說,可以避免找零的麻煩,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對消費者來說,則不用再帶著鼓鼓囊囊的錢包出門,擔心錢包丟失的問題了。于是,“無現金社會”的概念也隨之進入公眾的視野。但是,有些商家卻公然宣稱拒收現金,只接受移動支付,事實上是對“無現金社會”的一種誤讀。
依據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拒收現金顯然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和順暢流通。今年7月13日,央行又發布公告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一系列條款、規定也再次說明,推廣移動支付不等于排斥現金支付,“無現金社會”本質上只是允許消費者采用移動支付,并不是排斥現金。
所以說,無論是從合法性還是合理性角度來看,拒收現金都是不允許也不應該出現的。更何況,移動支付實際上是有“門檻”的。消費者在現實中總會遇到一些意外情況造成可能無法實現移動支付。比如說,一些上了年紀的老年人群體,他們或許根本不會使用智能手機;又比如說,智能手機臨時沒電了,無法完成移動支付。在這樣的情況下,商家還拒收現金,那么消費者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呢?
針對這種情況,此次中國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對拒收現金行為開展綜合整治,可謂是“一箭雙雕”,既可以更好地維護人民幣的法定地位,又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后,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若再遇到拒收現金的情況,要果斷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相關部門也應堅決予以查處,共同來維護人民幣良好的流通支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