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營商環境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軟實力”,更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要條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再次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明確了方向。從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到多地“新春第一會”,優化營商環境成為高頻詞,通過“提升企業感受”讓改革舉措更好轉化為高質量發展成效。(3月31日人民日報)
環境似水,企業如魚。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好的營商環境是生產力、競爭力,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發展動力活力。在現代經濟活動中,良好的營商環境就像陽光、空氣、水和土壤,是讓經營主體生根發芽、茁壯成長不可或缺的要素,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要條件。以營商環境更優解除企業發展后顧之憂,才能讓經營主體“如魚得水”,迸發動力、釋放活力,驅動中國經濟巨輪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優化營商環境,是黨中央在新時代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提振社會信心、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后勁的重要抓手。印發實施《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聚焦“1650”產業體系建設,實施專精特新企業培育行動計劃……江蘇一直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動態推出一系列務實舉措,為民企發展排憂解難、擂鼓助威,以環境之“優”促經濟之“穩”、謀發展之“進”,有力助推經營主體茁壯成長,市場持續煥發活力,連續五年位列“營商環境最佳口碑省份”。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當前,我國營商環境建設取得巨大成績,但在實踐中,部分領域營商環境政策與經營主體感受間存在“溫差”。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要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改革全過程,切實為廣大經營主體松綁減負,提供寬松便捷、公平有序的發展環境,就是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以優化營商環境的確定性應對外部各種不確定性。通過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解決企業經營發展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廣大經營主體真正能夠放開手腳,輕裝上陣,聚精會神拼經濟,心無旁騖搞發展。
“我負責陽光雨露,你負責茁壯成長”,是擲地有聲的承諾、履職盡責的姿態,更考驗擔當作為、實干有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是一個沖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的過程,需要向改革要動力、向創新要活力。要瞄準“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問題,不斷完善營商環境政策體系,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要增強主動性、能動性,從“坐等訴求”轉向“未訴先辦”,從“被動接單”到“主動拆彈”;要有“想在前頭”的智慧,也要“辦在實處”的擔當,更要有“優無止境”的堅持,給經營主體披荊斬棘、一往無前的底氣和動力,提振社會信心、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后勁。(高譚)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