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秋婷 隋心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良法善治是保障經濟持續健康運行的現實需要。當前,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成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一、聚焦“四個重點”,進一步增強營商環境規范化公平化全民化。一要加強平等保護立法。及時總結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問題和政策措施,重點針對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領域加強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為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規范和引導企業發展提供具體法規依據。要進一步強化營商環境規則和標準的明確性、穩定性、透明性,使各項規則和標準清晰明白、易于遵行,確保在規則框架內調整各類市場主體的利益關系。要做好規章、政策、標準的統籌協調,加強對各部門規章、政策、標準備案審查,確保相關法律法規彼此融通。二要堅持嚴格公平執法。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等制度建設,重點解決亂作為、慢作為和不作為問題。大力整頓執法隊伍,規范執法主體,推進聯合執法、綜合執法,避免多頭執法、重復執法,杜絕運動式執法、選擇性執法、逐利性執法。要嚴厲打擊針對企業家和嚴重危害企業發展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懲治因黑惡勢力、利用職務便利以及由經濟糾紛引發的各類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平安穩定的經營環境。要優化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權責配置,用好督察、紀檢、審計等手段切實打通法律政策執行的“最后一公里”。三要落實公正司法保護。要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深化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加大“執轉破”工作力度等,進一步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防止因訴訟拖延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努力讓民營企業吃下權益有保障的法治“定心丸”。要明確和統一裁判標準,準確界定產權關系,慎用司法保全措施,健全民商事司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與時俱進筑牢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司法防線。要發布典型案例,以規則的“確定性”、法律適用的“統一性”“平等性”確保各類企業從容應對市場“不確定性”,進一步堅定企業和企業家權益有法治保障的恒心。四要實施全民普法宣教。要針對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企業需求,組建“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多元普法精英”專業團隊,制作“點單式”普法套餐,切實解決普法“不精準”問題。要健全完善全方位的普法宣傳機制,把握自媒體時代宣傳規律,加強部門密切協同,廣泛發動基層力量,共同彈好普法宣傳“協奏曲”。
二、落實“三類服務”,進一步增強營商環境便利性服務性惠企性。一要主動服務。常態化開展企業運營體檢,針對企業風險內控機制不足問題,組建“法律診療所”,提出“診療”意見;常態化開展送法入企,深入推進“法企同行”系列宣教活動,推動“三官一律”、普法志愿者等定期走入企業,進行巡回審判、普法講座、以案說法等;常態化開展文化共建,與工商聯共同建立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層、管理人員等法治培訓制度,做到普法教育經常化、制度化。二要精準服務。加強智慧機關、智慧服務建設,健全完善一體化在線服務平臺,用“小程序”“小應用”精準破解服務難點、辦事堵點。要以企業需求為導向,進企業、到車間,問需求、想辦法,特別是對企業建設生產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分類進行跟蹤幫辦服務,真正做到讓“企業跑”變“部門跑”,讓“找服務”變“送服務”,提升服務水平與效率。要以問題為導向,制定“個性化、一對一”的問題解決方案,為企業出謀劃策解難題。三要優化服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政務服務窗口辦理事項充分授權,開通審批“快車道”,做優“不打烊”自助區,將涉及中小企業生產準入、生產運營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納入綠色通道辦理,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要深化平安法治企業創建,加強企業人防、物防、設施防建設,指導企業加強內部安全防范、排查化解安全隱患,定期對企業安保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消防知識、安防技能等培訓。要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有效做法,減少人為干預,壓縮自由裁量空間,始終保持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
三、健全“三項機制”,進一步增強營商環境統籌性持續性嚴格性。一要建立健全“常態聯系”溝通機制。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系機制,特別是圍繞園區、重大工程項目、重點企業建立掛鉤聯系制度,暢通企業參與政策制定的渠道,聚焦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要健全政務服務評價機制。實施服務評價實時上報,差評回訪,整改反饋,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要創新實施政府與市場主體共享信用信息的機制,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治機制,營造誠信社會環境。三要建立健全“督查監管”考評機制。建立常態化督查考評機制,加強督查考評結果運用,倒逼機關部門和干部隊伍轉變作風、提升效能。要建立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和監管機制,制定出臺監督檢查權責清單,完善涉企檢查審批備案制度,全面公開辦事指南和監督投訴電話,保證行政權力的規范運行,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無授權不可為。要探索創新符合平臺經濟、產業數字化、新個體、微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特點的監管模式,通過完善大數據建設和明確工作規范,進一步壓減調研檢查頻次。
本文系2024-2025年度連云港市社科基金項目立項課題《我市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現狀及優化路徑研究》(立項編號:24LKT0022)階段性研究成果。
吳秋婷:市委黨校法政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隋心:市委政法委法治處處長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梁紅燕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