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wǎng)】(記者 史衛(wèi)平 通訊員 韓楊陽 梁晶晶) 近日,海州檢察院相繼對多名癮君子提起公訴。這些“毒友”有男有女,有的屢戒屢吸,有的以販養(yǎng)吸,有的因吸毒致幻而伸賊手,所涉毒品除了冰毒,還有海洛因。
花季少女以販養(yǎng)吸
楊某初中畢業(yè)后即輟學在家,在所謂“朋友”的慫恿下,第一次接觸了毒品,并隨著吸毒次數(shù)的增加而漸漸上癮。
2014至2016年間,楊某因吸毒被行政處罰多達五次,她深陷于復吸、戒毒再復吸的惡性循環(huán)之中。
今年2月21日,剛剛“溜過冰”(吸食冰毒)的楊某,接到了一個朋友的電話,問她那里還有沒有“存貨”。
正想“弄點錢花花”的楊某連忙說“有”。雙方約定在她住的旅館房間進行交易。她分別以200元、150元的價格,向她的朋友和另一名女子出售了兩袋冰毒,隨后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海州區(qū)檢察院經(jīng)過審查,以販賣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日前,楊某被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中年男子吸毒致幻連續(xù)盜竊
已過不惑之年的張某,本該在家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卻不務正業(yè),沉迷于毒品的世界。
今年4月的一天,張某在吸食毒品之后出門閑逛,意識不清之時萌生了盜竊的想法。
他采用萬能鑰匙撬鎖、接線打火等方式,連續(xù)竊得一輛電動車、一輛摩托車,然后將其賣掉,后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張某被關(guān)押在看守所期間,其母親由于過度擔心,身體狀況急轉(zhuǎn)直下,然而張某卻無法在病榻前親自照顧,后悔不已。日前,張某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拘役4個月。
幫助毒友送“貨”換取“老海”被抓
李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于2012年3月23日被原新浦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刑滿釋放后,又多次因為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
曹某是李某的“毒友”,以前也因吸食毒品多次被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
今年3月3日,曹某、杜某同日先后聯(lián)系李某,要求到他那兒拿“老海”(海洛因)。李某知道,曹某付不起毒資,便想讓曹某幫他送“貨”,以此換取毒品。
當日上午11時許,李某聯(lián)系曹某,讓其去海州某車站送貨給杜某。曹某明知,自己送的“貨”是李某欲以100元的價格賣給杜某的海洛因,但貪圖李某給的毒品,依然決定幫助送“貨”。
李某和曹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后,海州區(qū)檢察院經(jīng)審查,以販賣毒品罪對兩被告提起公訴。同時,被告人李某因構(gòu)成毒品再犯、累犯,按照法律規(guī)定,等待他的是更為嚴重的懲罰。法院近日將對此案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