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對于在校學生來說,在學校統一參保的話,待遇享受更有保障。據悉,由學校經辦的在校學生的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100元/年,比去年的60元/年有所提高。上述人群中享受低保待遇(須提供低保證明)個人不用繳費。
據了解,每年9月到11月由學校集中辦理下一年度參保手續,待遇享受的時間為下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在校大學生待遇享受時間為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需要說明的是,未能及時在學校參保的學生也可到社區參保,但社區參保無法享受校園內門診意外傷害待遇(無明確侵權人)和意外身亡待遇(因病或無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害死亡)。同時,未能在正常繳費期參保的,可在社區補辦參保手續,但存在6個月的待遇封鎖期,封鎖期滿后方可享受相關待遇。
具體來說,參保學生在校園內發生的無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害產生醫保范圍內門診費用,按以下標準報銷: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報銷比例8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0%,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60%;年度最高報銷限額均為2400元。參保學生因病或無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害死亡,給予每人5萬元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