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為更好地適應市區交通管理新形勢的要求,特別是對主要城區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市交警支隊現對市區交警大隊轄區進行重新劃分,調整工作將于3月13日全部到位。
310國道(含)--港城大道(含)—凌洲路(不含)—人民路(不含)--西鹽河路(不含)—朝陽西路(含)—海連西路(含)—海青路與海連路交叉口向西向北的外圍區域(含浦南鎮、崗埠農場)
海寧大道(含)--東鹽河路(含)--海連東路(含)--凌洲路(含)--人民路(含)--西鹽河路(含)合圍區域
海州區除上述海州一、二管轄的區域
按行政區域全面管理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轄區管理,將新海新區的管轄范圍劃出
按行政區域全面管理連云區(含板橋鎮)的轄區管理,將徐圩新區及東辛農場的管轄范圍劃出。
將原治安卡口大隊改名為高新區大隊,負責新海新區的行政區域的交通管理工作,負責花果山景區的交通管理工作。將原卡口大隊南城查報站管轄的區域并入新海州三大隊、將洪門、浦南、臨洪閘查報站管轄的區域并入新海州一大隊。
負責徐圩新區的行政區域(含東辛農場)的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