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通訊員 張陶)近日,《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通知》(連政辦發〔2017〕132號)正式印發,明確《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月起正式執行。這是我市規范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以來,首次以清單化、目錄化方式明確公共資源交易范圍,向全社會公布,接受全社會監督。
通知明確,凡列入《目錄》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必須在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應進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而未進入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
此次下發實施的《目錄》按照國務院“應進必進”的要求,將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國土資源、國有產權、農業開發、醫藥采購、農村產權、海洋漁業等13類領域,統一納入《目錄》管理。該目錄是確定我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項目的主要依據。使用中將實行動態調整,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這是我市首次以清單化、目錄化方式明確公共資源進場交易范圍,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規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