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懷詩 通訊員 李保國)近年來,市區私家車保有量迅速增長,群眾關于停車收費的投訴、舉報量隨之增加,其中,尤以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最受關注。今年以來,市物價部門收到的關于臨時停車收費問題的咨詢和投訴明顯增多,2月6日下午,結合投訴情況,市物價部門對市區幾處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場地進行了檢查。
“1小時以內停車費3塊錢,1小時至3小時5塊錢。”在市區通灌路第一人民醫院對面的兩處臨時停車泊位場地前,收費人員說,他們各自負責20個左右的停車位,有人來停車他們就要收取臨時停車費。在海昌路上地稅局門前的停車場及對面的停車泊位場地,情況也大致相同,幾名收費人員正在各自看管的范圍內對車主進行停車收費。據了解,他們都是市區某幾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而他們之所以有權利收費是因為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物業公司之間開展了相關合作。
其實,早在2007年,市政府就發布了《連云港市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是停車場管理的行政主管機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停車場的行政管理工作。同時,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上施劃臨時停車泊位。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使用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收取,所收費用全額上繳財政專戶,臨時停車泊位費日常管理和維修所需費用由財政部門從所收費用中支出。也就是說,在這一過程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既是我市道路臨時停車的管理主體,也是收費主體。按照相關規定,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但并未納入國家、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因此,我市亟須加快對《連云港市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的修訂。
“去年11月,我們去廈門市開展了停車收費相關政策調研,重點學習了他們的停車收費管理經驗,回來后我們也向市政府匯報了調研結果。根據我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現狀,結合在廈門學習的先進經驗,我們建議將管理權和經營權分開,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由有資質的企業公開競標,競標價款全部上繳財政,并用于我市停車管理建設,做到公開、透明,真正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物價局服務價格處相關負責人說,目前該建議已經得到市領導的批示,《連云港市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有望年內完成修訂。
據介紹,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過程中,市物價部門主要負責收費政策的制定和后續的價格監督檢查。按照市物價局2007年公布的《連云港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應實行計時收費,而從當天的檢查結果來看,雖然在泊位醒目處都設置了價目公示牌,但絕大部分臨時停車泊位場地由于沒有安裝計時裝置,采用的都是計次收費。市物價局服務價格處相關負責人說,目前他們正在與公安部門進行溝通,爭取盡早為臨時停車泊位配備計時裝置。
臨近春節,市民開車出行的頻次將明顯增加,市物價部門提醒廣大車主,在道路停車時要快停快走,盡量少占用公共資源,在方便自己的同時也方便大家。當然,如果遇到價格問題需要舉報,可撥打熱線12358或12345,工作人員會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