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楊宗峰 李忠)近日,筆者從市人社局征繳中心獲悉,為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按國家統一規定,我市再次降低了工傷保險征繳費率。按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類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2019年4月30日。
此次市本級、東海縣和贛榆區工傷保險費率統一下調了50%,灌云縣和灌南縣維持原費率不變。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分別予以下調,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1%、0.2%、0.35%、0.45%、 0.55%、0.65%、 0.8%、0.95%;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由原2‰下調為1‰。全市工傷保險平均基準費率下降至0.38%,預計2018年將為全市用人單位減負5000余萬元,其中市本級減負37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調整,不會降低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