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周瑩 通訊員 李其明)昨日,筆者從市經信委獲悉,我市印發《連云港市化工園區(集中區)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我市化工園區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整治化工園區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淘汰退出落后低端的化工產能,調存量、控增量、減總量,調結構、優布局、促規范,抓創新、提門檻、強監管,推動化工產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推動化工園區、化工企業規范有序、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此次整治范圍包括: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化工集中區、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贛榆柘汪臨港產業區、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及園區內所有化工生產企業。而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參照執行,相關縣區自行組織實施。
那么,此次整治標準如何呢?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化工園區整治標準有26條,逐個園區排查在規劃布局、項目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治理到位。化工企業則按照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全省化工行業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6〕128號)和省、市關于開展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的有關規定,對化工園區內化工企業現狀進行逐個排查,重點從產業準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技術質量以及土地使用、項目審批備案、施工許可程序和工商登記等方面查清現有化工生產企業的現狀和問題,按關停、保留兩大類分類整治。對照全省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規定,對具有“關停一批”的6種情況的化工企業堅決依法依規予以關停,明確關停時間表,關停完成后進行驗收;屬于《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中的淘汰類、禁止類的技術工藝裝備和產品,堅決關停;對安全、環保不達標且風險突出、無法有效控制的化工企業堅決關停。
為了確保整治到位,我市將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化工園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化工園區整治工作。市級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能,積極對接省級對口部門,明確細化相關標準和工作要求,指導審核問題排查,參與評審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整治方案,對各化工園區整治結果進行驗收,對通過整治驗收的園區內化工生產企業進行抽查,確保化工園區整治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