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2019年10月,灌南縣紀委依托“陽光扶貧”監管系統監督脫貧成果考核時,發現部分農戶單從收入上看,達到了脫貧標準,但由于病災等原因,花費損失很大,出現了“支出型”貧困,也有一些農戶因收入較低,徘徊在致貧的邊緣。針對這些情況,該縣紀委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監測、研究落實防返貧防致貧的意見建議。該縣扶貧辦等部門經過深入調研,確定在全縣建立防貧保險機制。按照現行省定脫貧標準,以農村戶籍家庭人均年純收入6000元的1.5倍作為預警線,框定扶貧保障對象6萬人,按人均不低于60元的標準籌集精準防貧保費360萬元,為防貧保障對象在太平洋保險公司投保,對因病、因學、因災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分門別類給予救助,對因病的以個人支付1.5萬元為起點,因學的以自費0.8萬元為起點,因災的以損失超過1萬元為起點,超過理賠起點的,按照一定比例階梯式發放救助金,年度內每戶最高可發放20萬元,有效防止脫貧戶返貧和邊緣戶致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