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朱迅 通訊員 王從帥)昨日,筆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深化行政邊界地區環境執法交流合作,構建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妥善解決我市與山東省日照市邊界地區環境污染問題,兩地正式簽署《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控協議書》,雙方圍繞“聯合治污、團結治污”,將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應急處置等機制,破解邊界區域環境污染治理難題,共同守護黃海之濱生態安全。
我市與日照同處黃海沿岸,行政邊界線綿延近百公里,涉及繡針河流域、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等生態敏感區域。近年來,隨著工業發展和人口增長,兩地邊界區域面臨固體廢物非法傾倒、流域水質波動、大氣污染跨區傳輸等突出問題。由于行政管轄分割、執法標準不一,跨區域污染事件處置會出現溯源困難等局面。
信息共享促進協同協作。兩地將積極推進環境監測數據跨區域、跨流域共享,加強周邊空氣質量、繡針河等流域水環境監測信息共享,促進周邊環境質量提升。一旦發生可能影響相鄰區域跨界污染、生態破壞事件時,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要第一時間通知可能造成環境影響的相鄰(縣)區生態環境部門,相鄰(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污染事件處置工作。
跨區域環境執法再升級。針對兩市行政邊界區域的突出環境問題,兩地將積極組織執法力量開展追蹤溯源和聯合執法檢查,對邊界環境污染糾紛案件協商查處,對固體廢物異地傾倒案件積極配合對方調查取證。同時,兩地將強化機動車領域聯合協作,根據研判問題線索進行溯源,對檢驗機構開展聯合現場查驗。并對本轄區內發現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按照“有案必移、應移盡移、移案必接”的原則,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應急處置守護水資源安全。兩地將建立上下游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跨省流域水污染信息通報制度,上下游發生水污染事件或流域水質出現異常,可能造成跨省流域污染時,應第一時間向相鄰市通報情況。上游應及時切斷污染源,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將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區域內,為下游處置爭取時間、提供便利;下游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提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最大程度減輕污染損害。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賈元元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