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戚躍瀟 孫鑫鑫 蔡敏迪)碧波蕩漾,海面開闊。在連云區西連島村附近海域,曾經密布的非法養殖浮球和網箱如今已不見蹤影。很多人不知道,這片重歸平靜的近8000畝海域,不久前還深陷2起嚴重的侵權糾紛漩渦。
“被侵占的海域全部清退完畢,現在我們嚴格依法用海?!蔽鬟B島村干部指著眼前整潔的海面,向前來回訪的檢察官介紹,村屬海域中符合交易條件的11萬余畝已全部納入“江蘇省農村產權交易信息服務平臺”公開競價。
今年3月,連云區人民檢察院實質性進駐區委政法委成立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針對轄區全域臨海且涉海糾紛多發特點,在區委政法委指導下,協同各街道辦事處、司法行政部門、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海事法院,牽頭建立集檢察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審判調解為一體的“四調合一”涉海矛盾糾紛調處平臺。
同年3月底,平臺接收了西連島村委會兩起海域侵權調解申請。辦案檢察官及時介入,調查發現,在未與西連島村委會溝通辦理承租手續的情況下,某水產養殖合作社、本地漁民張某分別于2021年、2022年起擅自侵占該村屬海域近8000畝用于養殖牡蠣。2024年9月,西連島村委會多次與侵權人進行協商,要求停止非法養殖行為,均未果。
“早在2020年2月,我們村就取得了這近8000畝海域的合法使用權?!?月28日,檢察官在西連島村走訪,村干部對檢察官說。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某水產養殖合作社、張某未經許可占用,侵犯了西連島村委會對于海域依法使用的權利。
“這兩起糾紛中,侵權人均為本地從事漁業生產人員,存在‘搶海占?!腻e誤認知,雖然是屬于民事侵權糾紛,但考慮到訴訟周期較長,牡蠣養殖的周期性和收益性問題,我們認為,開展調解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辦案檢察官說。
4月初,連云區人民檢察院依托“四調合一”涉海矛盾糾紛調處平臺,組織連島街道人民調解員、區海洋行政執法人員、海事法院法官等人員組成調解小組。檢察官向侵權人明確釋法:須按50元/畝年的標準支付賠償金及利息,并立即清退養殖設備。同時,對經濟困難的張某,同意其分期支付。
“以前錯誤認為海域誰占誰用……以后一定通過正規平臺競價承租?!睆埬吃谡{解中幡然醒悟。4月18日,在連云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下,兩侵權人分別與村委會達成和解,海域終得“物歸原主”。
案件雖結,治理未止。村委會嚴格落實《江蘇省農委省委農辦關于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轉全部進場交易的通知》要求,將村屬21宗共114521畝海域中符合條件的部分,全部納入省級農村產權交易平臺規范出租,實現了海域使用權流轉的規范化、透明化和市場化。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陶莎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