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朱迅 通訊員 趙君紅 朱影雁)昨日,筆者從市開發區獲悉,市開發區與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連云港片區)管委會聯合出臺《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領域經認定的經營者(AEO)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以“免申即享”+“告知承諾”的方式,在工業領域試點推行經營者(AEO)分級行政檢查制度,對認定企業試點實施免于現場檢查等便利措施,進一步提升行政檢查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方案》是落實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本次AEO制度試點對象為市開發區規模以上非化工類工業企業,試點領域涵蓋市場監管、人社、住建、社會事業、公安等領域中涉及該類企業的行政檢查事項,試點事項為涉及工業企業的中、低風險有計劃行政檢查事項(高風險有計劃行政檢查事項、觸發式行政檢查事項除外)。目前,共有24項中、低風險事項情形納入《方案》,其中包含6項中風險事項情形和18項低風險事項情形。
評定達標企業需滿足特定條件。市開發區在對園區規模以上非化工類工業企業3年內的監管規定執行情況、稅款繳納情況及失信情況進行梳理篩查的基礎上,將納稅信用A級和市場監管領域信用A級的“雙A”級企業列為評價達標企業。目前,經有關部門按照市開發區AEO評價標準對符合條件的試點對象進行評價,認定首批達標企業47家。
該制度的核心便利,在于降低守信企業的檢查頻次。針對低風險行政檢查事項及情形,監管部門不主動開展現場檢查,且原則上給予企業 1年內免于有計劃現場檢查的待遇(相關領域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對于中風險行政檢查事項及情形,將降低現場檢查比例和頻次,原則上每年檢查不超過1次(相關領域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首批達標的47家企業即可享受差異化監管便利。此外,已納入我市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名單的企業,可直接成為市開發區AEO評價對象,不受前述試點對象范圍的限制。
市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陳波表示,市開發區將積極發揮自貿試驗區聯創區作用,不斷深化制度創新,從加大AEO制度宣傳、拓展試點領域和試點對象范圍、推動監管智慧升級等多個方面持續發力,助力園區營商環境再上新臺階,為區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陶莎 校對 徐蕾 審核: 曹銀生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