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載危害巨大!5月27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江蘇省公路條例》的決定,自8月1日起實施。
嚴控“百噸王”!入口拒超、源頭治超均入法
違法超限超載被稱為公路“第一殺手”。近年來,由于超限超載造成的安全事故令人觸目驚心。
令人關注的是,此次《江蘇省公路條例》修改中,增設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管理”專章,突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源頭控制、科技治超和信用監管,切實保障公路安全。
《條例》規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劃建設固定超限檢測站點,并根據管理需要在公路上設置動態檢測監控設施,對貨運車輛進行超限超載檢測。同時,明確對于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高速公路入口和公路渡口不得放行駛入,實行“入口拒超”。
結合我省公路超治中源頭管理等實踐,《條例》明確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要安裝并正常使用稱重監控設施。對于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未安裝稱重監控設施或者未確保正常使用的可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事故多發的平交道口,必要時應改造或關閉
平交道口是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發地段。記者注意到,在修改后的《條例》中專門對此進行了規定,要求在公路上增設平交道口應當嚴格控制。增設或者改造平交道口,應當滿足行車視距要求,與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一百米的路面應當采取硬化措施。
《條例》還增加了對政府管理相關條款,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開展平交道口安全治理,對不符合設置間距要求 的平交道口,逐步歸并減少;對交通事故多發的平交道口,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標志、標線,設置信號燈、示警樁、減速裝置等設施,必要時予以改造或者關閉。
路建好了誰來管?分組管理建好更要養好
截至目前,江蘇全省公路總里程達16萬公里。尤其是近年來,一大批網紅路涌現在全省各地,不僅拓展了群眾出行半徑,也直接改善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那么,建好的路,誰來保證后續的管理?修改后的《條例》規定,國道、省道的養護由省和設區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所屬的公路養護管理機構負責,具體職責劃分由省人民政府確定;縣道的養護由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所屬的公路養護管理機構負責;鄉道的養護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公路收費權或者投資建成經營的公路的養護,由公路經營企業負責。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因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動物疫病控制,確需在公路上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應當報有決定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同時 也應當注意減少對公路通行的影響。
此外,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條例》還增加了“禁止在公路兩側違規占用耕地建設綠化帶”的規定,防止公路兩側過度綠化,保護耕地。
總值班: 王夫成 曹銀生 編輯: 宋添翼
來源: 中國江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