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陶莎 通訊員 張林軍)日前,為全面提升城市綜合文明程度,推動全國衛生城市創建活動深入開展,預防和控制狂犬病的發生和傳播,連云港市公安局部署從6月15日至6月30日開展為期15天的城區養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動。
為期半個月的集中整治行動全面啟動
加強城區養犬管理是公安機關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高度關注、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件大事。為此,連云港市公安局根據連云港市實際,部署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集中整治行動。為確保行動順利開展,連云港市局專門成立城區養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連云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作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城區養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動的組織部署、協調督促、工作指導和情況掌握等工作。
連云港市公安局專門印制了一批通告、宣傳單和宣傳掛圖,由連云港市各社區民警在入戶調查、上門走訪中發放,張貼在社區人員流動性大的廣場、街道、超連云港市、場所行業等部位和人員密集的居民小區、社區居委會等區域,并通過現場咨詢、上門走訪、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全面進行宣傳發動。通過加強與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充分利用傳媒平臺,進一步營造輿論氛圍,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非法養犬的危害性,引導養犬人樹立自覺維護公共安全、維護城市環境衛生和社會秩序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實現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同時,實行社區民警按片承包責任制,通過協調各社區居委會、物業小區以及轄區單位,對轄區范圍內所有養犬戶逐一進行排查,逐一登記記錄,分類造冊,建立專門檔案,并通知養犬戶主動積極開展集中登記工作,對禁止飼養的犬類尤其是藏獒等烈性犬,耐心勸說并督促養犬戶禁止在城區飼養。
對藏獒等烈性犬在內的22種禁養犬不予登記
全面宣傳發動后,6月20日至25日為城區犬類狂犬病集中免疫時間,連云港市區各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將配合各區畜牧獸醫部門對犬類進行集中免疫登記。屆時,廣大養犬戶可根據當地派出所公布的時間和地點,帶上您的愛犬到所在片區指定地點注射狂犬病疫苗,領取《家犬免疫證》,對飼養進口犬只的,在領取《家犬免疫證》時,還應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動物檢驗檢疫證明。
免疫登記后,公安機關將對非禁養犬進行登記發證,為每犬免費發放1枚犬牌,但對藏獒等烈性犬在內的22種禁養犬不予登記,且登記的犬只必須經畜牧獸醫部門進行免疫,取得畜牧獸醫部門蓋章的《免疫證》,其他各類由寵物店、寵物醫院等出具的《免疫證》不予認可。登記須到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并提交下列材料:養犬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或者簽證);住所地證明材料;犬只免疫證明材料;其他需要的材料。單位養犬的,應當到單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記,提交下列材料:單位證明材料(營業執照等);單位出具的確需飼養犬只證明材料;犬只飼養管理責任制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犬只免疫證明材料(進口犬只還須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疫證明材料);其他需要的材料。
若犬只視為野犬,一律予以捕殺
行動期間,連云港市公安機關還將加大對社區、廣場、公園、連云港市場等人群聚集場所的監管,督促依法遛犬,杜絕違規遛犬現象。同時加大對遛犬集中時段和違規行為集中區域的執法檢查力度,教育養犬人主動登記,嚴格查處違規養犬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流浪犬集中部位、犬只擾民問題高發區域,各分局治安部門通過集中巡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加大監管力度,及時予以發現查處。
另據連云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負責同志介紹,日前,已在連云港市城區各主要部位張貼了《連云港市公安局關于文明養犬的通告》,6月30日后,凡未至公安機關登記、未獲得犬只免疫證明并在公共場所不采取裝袋、裝籠、束鏈、戴嘴套等安全防范措施的犬只,視為野犬,公安機關將依據《連云港市城區養犬管理辦法》(連政規發[2013]5號)第四條第一款予以捕殺。請廣大養犬戶及時關注查看相關通告,抓緊對養犬進行免疫并到公安機關登記,嚴格控制養犬活動區域,并對城區禁養犬設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