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1953年底,毛澤東同志帶領陳伯達、胡喬木和田家英等三位憲法起草小組的核心成員南下杭州,親自主持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隨后,近一年的時間里,毛澤東同志和黨中央都對憲法起草工作傾注了極大的心血、反復修改,幾易其稿。最終在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了共和國歷史上的第一部人民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知古方能鑒今,“五四憲法”留下的光芒,今天看來依然是灼灼其華,其中所蘊含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精神和內涵,更是中國共產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每一段奮進歷程中制定、修改、完善共和國憲法時始終不忘堅守的政治智慧和精神指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通過!”
伴隨著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王晨的一聲莊嚴宣布,歷史再次定格在2018年3月11日下午15時52分。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觀時而制法。從“五四憲法”誕生至今,我國憲法就始終處于不斷的探索實踐和發展完善的過程中,現行憲法在1982年公布實施后,至今也已經歷了5次修改。可以說,每一次的修改都是應時而動,順勢而為。此次對我國現行憲法作部分修改,正是新時代憲法與時俱進的生動實踐,是我們黨為了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在新時代依舊沿著正確軌道向前推進的重大舉措,更是我們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提供的憲法保障。憲法修正案的高票通過,是時代進步需要,改革發展必然,黨心民心所向,是新時代億萬人民的共同心聲,更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
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憲法在我國治國理政實踐中始終承擔著“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的重要角色。有位代表說的好,“此次憲法修正案的通過,必將對我們國家的長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新的憲法修正案里,不僅把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和國家帶領全國人民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改革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一系列重大的實踐成果、理論成果、制度成果以憲法形式固定下來,而且也是從新時代的背景出發,把我們黨對共和國的未來發展、戰略布局等一系列主張通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對下一階段我們黨和國家進一步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和重點,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內在要求。在新的歷史方位上,我們必須充分認識、深刻領會此次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做到堅決擁護和完全支持憲法修正案,自覺承擔起維護憲法權威、捍衛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神圣職責,真正做到讓憲法永葆生命力。(陳娟娟 韓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