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武娜 通訊員 張志波 金濤) 8月13日晚上,我市交警部門再次對路面上的酒駕、毒駕、網上追逃人員進行了集中查處,經過一晚上的檢查,先后查處了51起酒駕行為,此外,在檢查中,還對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臨牌失效、故意遮擋號牌的18起行為進行了查處。
8月13日晚上7時30分左右,一名穿條紋衫的男子涉嫌酒駕被執勤民警發現。經過檢測,他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了64毫克每百毫升,屬于酒后駕駛。晚上8時,筆者來到市區通灌路和朝陽路的交叉路口,看見執勤民警正在對過往的車輛進行例行檢查。經過半個小時的查處都沒有發現酒駕行為。可就在大家覺得酒駕行為有所減少時,一輛紅色轎車行駛過來,當該車司機看見有交警在檢查時,立即調轉車頭逃竄,為了防止撞傷行人,交警只得通知下一關口執勤民警進行攔截。
晚上9時,在南極路和解放路的交叉路口,一位開著黑色轎車的車主正在接受民警檢查。“根據檢測,我們發現你的血液里酒精含量有36毫克每百毫升,屬于酒后駕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你進行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你駕駛證6個月。”市交警支隊海州三大隊副大隊長張文華看著檢測結果對這名男子說。“早知道就不喝了,這下,還要重新考試。”這名司機被查后后悔不已。不過,此時后悔為時已晚。要想重新開車,只能接受再次學習并成績合格后才能領回駕駛證了。
據了解,在當晚的檢查中,還有涉嫌醉駕的車主已經分別進行了血檢。待檢測結果出來后,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罰。醉駕的處罰標準是,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除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外,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昨天,筆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本次行動全市共出動警力400余人,警車80輛,在市區通灌路、南極路、新孔路、郁洲路、解放路等主干道設置10個盤查點,每個盤查點還安排了10名特警協助盤查,共查處酒駕行為51起,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臨牌失效、故意遮擋號牌等違法行為1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