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據了解,市區居民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繳費時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期間繳費人員自次年1月1日起可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待遇;在其他時間段參保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享受醫保待遇。
今年市區戶籍一般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180元/年;市區戶籍低保居民(須提供低保證明)個人不用繳費;市區戶籍特困職工家庭成員或重殘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60元/年。非本市市區戶籍成年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650元/年,比去年的570元/年有所提高。
與此同時,市區戶籍一般未成年人的個人繳費標準為100元/年;市區戶籍低保未成年人(須提供低保證明)個人不用繳費;市區戶籍特困職工家庭的未成年人或重殘未成年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60元/年。非本市市區戶籍未成年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570元/年,比去年的480元/年也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