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醫療救助是指國家和社會針對那些因為貧困而沒有能力治病的公民實施專門的幫助和支持,通常是在政府部門的主導下,社會廣泛參與,通過醫療機構針對貧困人口的患病者實施的恢復其健康、維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為。
哪些人員可以享受目前市區城鄉醫療救助?根據市區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新政,要具有本市市區戶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且符合7個條件之一的,可獲得市區醫療救助。
據悉,這7個條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包括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包括農村五保對象和城市“三無”人員);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