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顧曉昕)“外墻肯定是承重墻啊,他們家怎么也敢拆,現在我們樓上住戶家中已經出現了裂紋,這可關系到整棟樓的安全吶。”日前,本報熱線接到海州區東池西巷6號樓居民的投訴,反映一樓的住戶私拆樓底外墻,把窗戶改成了大門,對樓上居民的房屋帶來安全隱患。幾個月來住戶多方投訴,但此事卻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希望能引起關注。
2月20日,接到居民的投訴后,記者來到東池西巷6號樓發現,一單元東邊的這面外墻上,從二樓到六樓同樣的位置上都是一扇窗戶,但是一樓相同的位置上卻被裝了一個大的卷簾門。樓上的居民告訴記者,卷簾門的位置原本和樓上都一樣是窗戶,但是一樓這戶人家卻把原來的窗戶去掉,并在四周砸墻硬是擴大尺寸改成了門。“他們家是做純凈水生意的,說這樣做是為了方便取水。”樓上的居民告訴記者。
一樓居民這么做,樓上的居民就慌了。他們認為這樣的話,樓體就遭到了破壞,影響了居住安全。“你看,現在整個頂上都有了裂縫,”在二樓居民田女士的家中,她指著窗戶上面屋頂的裂縫對記者說,“這些都是樓下砸墻以后出現的。”三樓的住戶告訴記者,他家也出現了裂縫,但是還沒有貫穿整個墻面,沒有二樓的嚴重,“這樣太危險啦,外墻是承重墻,肯定不能隨意拆的,對我們樓上的房屋安全都有妨礙。”
“這戶人家是大概四個多月前買了房子搬來的,來了沒多久我們就聽到砸墻的聲音,當時以為是裝修,大家也沒在意,后來發現他家在外墻上裝了卷簾門,然后在夜里偷偷砸墻,把窗戶改成門。”居民們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后,樓上的住戶曾多次一起找到一樓的居民,但是對方根本我行我素,不予理睬,“兩個多月來,我們可以說找遍了各個相關部門,先是找了所在的社區和街道辦事處,后來又找了信訪、城管、建設等多個部門,但是事情就是一直得不到解決。”
在記者采訪的時候,新浦街道辦事處城管辦的工作人員也來到現場,但是敲門后無人應答。街道城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來過多次,除了第一次見到這家人,后來對方就再沒開過門。“之前我們到現場要求他家恢復原狀,但是后來對方就一直不再露面。”新浦街道辦事處城管辦工作人員說,“我們將把這種情況報告給上級領導,并按相關程序報給轄區的城管大隊看怎么處理。”
對于這種私拆承重墻的行為,記者也咨詢了相關法律人士。連云港連城律師事務所王浩律師表示,2002年建設部出臺了規范室內裝飾裝修的法規《城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其中就明確禁止: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在外墻上開門、窗,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律師說,居民如果發現有破壞房屋承重結構者,可以要求房屋產權單位或物業部門出面干涉制止;對已經造成后果者,可以到相關房屋鑒定管理部門申請鑒定,根據鑒定結果,要求對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對在裝修過程中,隨意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者,要責令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者,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