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楊宗峰)筆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通知,調整當地社會保險有關基數(包括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其中蘇北五市下限經請示省人社廳核準后確定)。按照省人社廳下發的《關于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我市需調整相關基數。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工資上限按18171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統一按2750元執行。
而此前市區社保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550元,即上限上調了1371元、下限上調了200元。
繳費基數上、下限的調整,對于工資在2750元/月至18171元/月之間的職工,是沒有影響的;對于工資超過18171元/月的職工,只能按18171元作為月基數參保繳費;對于工資低于2750元/月的職工,則必須按2750元作為月基數參保繳費,繳費基數下限的提高,會讓這部分職工每個月的社保費扣得多一點,拿到手的工資少一點,但社保繳費基數高了,醫保個人賬戶的錢也多了,醫保個人賬戶中的錢也會變多,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也會變多。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保職工以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保繳費基數,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但是,工資收入較低和太高的參保職工,要按照人社部門每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為繳費基數。我省社保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根據省統計局相關數據,由省人社廳統一發布,各市需嚴格執行,不能擅自降低下限標準。
據悉,社保繳費基數基本每年調整一次。近兩年,為降低企業成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相繼階段性降低費率,且2016社保年度未上調繳費基數下限。此次社?;鶖嫡{整,蘇北五市社保月最低繳費基數均為2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