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陳兵 通訊員 沈闖)為促進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行業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和檢測機構的合法權益,近日,市物價局經過成本調查、周邊地區收費水平調查、征求社會意見、集體審議等程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出臺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有關規定,自9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基準收費標準為90元/輛次(不區分汽油車和柴油車),可上浮20%,下浮不限。對加軸的大車包括載客汽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及掛車實施安全技術檢驗,二軸(不含)以上的每增加一軸可加收不超過30元/輛次。三輪汽車(原三輪農用運輸車)、低速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摩托車、拖拉機仍維持現行收費標準,即不超過60元/輛次。
與此同時,對第一次檢驗不合格的所有機動車進行第一次復檢時不得收費。對第一次復檢仍不合格進行第二次及其以上復檢的大車,包括載客汽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及掛車,減半收費;對其他車型第一次復檢仍不合格進行第二次及其以上復檢時,不得收費。以上收費標準包含所有安全技術檢驗項目,以及與安全技術檢驗相關的復印、照相、數據上傳、拓印碼模等必要服務內容,檢測機構不得以服務費等名義再收取其他費用。
市物價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須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文件依據、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利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手段強制要求車主接受其他服務并收費,不得搭車收取其他費用或自立項目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今后,將加強對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等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