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陳兵 通訊員 朱玉 楊宗峰)我市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參保人,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了。為進一步提升參加失業保險職工的職業技能,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有關通知要求,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新政,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并從今年1月1日起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職工,給予最高2000元補貼。
為了鼓勵我市企業職工參加技能培訓,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了新政的實施范圍,即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含視同繳費時間);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市人社部門相關人士表示,按照補貼標準,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參保職工職業技能補貼標準均不得超過當地核定的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培訓及鑒定成本。納入當地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以證書核發日期為準),補貼標準可在培訓鑒定成本范圍內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30%。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市人社部門相關人士說。
根據申領程序,申請職工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現場申報,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表》。
我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程序,并在當地人社網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顯著位置,對享受補貼職工的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12個工作日內,將技能提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撥付到申請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
需要提醒的是,一本證書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各縣(含贛榆區)應盡快制定實施辦法,9月底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