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通訊員 王繼寶 于峰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陶莎)近日,贛榆警方繼開出全市首張“群租房”罰單后,再次開出今年全區首張“反恐”罰單,對一旅館罰款50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問題隱患。
10月17日,贛榆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在對轄區一旅館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賓館存在未查驗、如實登記住宿人員相關信息的違法行為。而在上個月的14日、29日,該旅館已經因同樣違法行為被處罰兩次。本以為兩次的處罰會讓經營者重視,意識到其行為有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但是該賓館經營人員至今未整改問題隱患,民警隨即將該賓館法人代表及工作人員傳喚到案。經查,該旅館按規定查驗、登記服務對象信息的違法行為成立,根據《江蘇省特種行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10月21日,贛榆警方決定對該旅館處以罰款5000元的處罰,并責令該旅館限期整改問題隱患。
據警方介紹,所謂“反恐罰單”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體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對此做出的行政處罰。收到“反恐罰單”并不意味被處罰人的行為就是恐怖行為,但是被處罰人也可能會因此支付巨額罰款。另外,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外出住宿時要務必帶好身份證件,配合旅館做好登記工作,這既是履行公民義務,也是參與社會治理的全民行動。旅館經營者也應該自覺履行查驗登記客戶信息的職責,不要在收到罰單時才重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