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者 王瑞 通訊員 鹿揚)2月1日春運開始后,市運管處運政稽查大隊采取路面巡查和源頭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蘇欣汽車客運站、新浦汽車總站等城市窗口周邊地區的檢查力度,對市區范圍內重點場站等客流集散地實行不間斷巡查,堅決取締非法組客站點。目前,共查獲非法營運案件37起,沒收違法出租標識11件,有時一天就查處多起。
幾天前的下午,當事人王某駕駛一輛小轎車在海州區瀛洲路蘇欣汽車客運站載客,因未經許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被查獲。運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王某駕駛小轎車通過“滴滴出行”軟件接單,在海州區潤城東方小區西門搭載一名乘客到通灌路地1大道淘寶街。因乘客上車后要搭乘當天下午4點25分的車,便中途臨時改道到瀛洲路蘇欣汽車客運站。被查獲時乘客手機端“滴滴出行”軟件顯示當次車費9.5元,當事人王某已接單732單,其手機端“滴滴出行”軟件當次車費7.6元,當日接單2單,當日流水收入12.2元,當周收入7.1元。
隨后,又有一輛嫌疑車輛進入了運政執法人員的視線,吳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海州區海連路與通灌路交叉口被運政執法人員查獲。檢查發現,當事人吳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同樣通過“滴滴出行”軟件接單,在瀛洲南路蘇欣汽車客運站搭載一名乘客到海州區仕方國際小區,被查獲時乘客手機端“滴滴出行”軟件已產生車費2.2元。
經了解,當事駕駛員吳某已接單887單,手機端“滴滴出行”軟件顯示當次車費5.6元,吳某當日接單8單,當日流水收入157.43元,當周收入628.44元。
據市運管處運政稽查大隊負責人介紹,2月1日春運開始后,市運管處運政稽查大隊制定了巡查方案,立足于早謀劃、早動員、早部署,加班加點,采取路面巡查和源頭監管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對蘇欣汽車客運站、新浦汽車總站等城市窗口地區的檢查力度,對市區范圍內重點場站等客流集散地實行不間斷巡查,堅決取締非法組客站點。依托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大對客運車輛的檢查密度和頻次,嚴厲打擊客運車輛違規上下客、不按核定線路經營等違法行為。
與此同時,市運管處運政稽查大隊還對全市道路運輸市場進行掃面挖點,重點整治懸掛或裝備出租標識從事非法營運,違法利用網絡預約平臺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行為,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危害大的問題(如市區至東海班線非法營運等),綜合采取蹲點值守、先期取證等措施,查處一批,震懾一批。截至目前,已累計查獲非法營運案件37起,沒收違法出租標識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