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張晶晶 通訊員 耿亞瓊 解兆輝 葛勇)日前,我市開出了首張違規運輸餐廚廢棄物的罰單,當事人因沒有《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運輸泔水,被處罰800元。
3月28日晚上11點,城管海州二大隊執法人員巡查至秦東門大街與瀛洲路交叉口,發現有人利用機動三輪車運輸餐廚廢棄物。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展開調查,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于是,執法人員通知當事人到城管海州二大隊配合調查。
4月2日,當事人到城管海州二大隊接受調查詢問,經查,當事人未能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擅自對市區多家飯店的餐廚廢棄物進行收集、運輸,收集到的餐廚廢棄物多用于喂家養的豬。該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連云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符合立案條件,并于4月2日當天完成立案。
根據《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連云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照《連云港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處罰權自由裁量基準實施辦法》,城管海州二大隊對當事人作出處以罰款800元整的行政處罰,并依法定程序,先后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4月8日,當事人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此案告結。據悉,這也是我市第一起辦結的餐廚廢棄物相關案件。
餐廚垃圾,俗稱泔水,主要產自飯店、食堂,具有量大、來源多、分布廣的特點,如若處理不當,會給市民和城市帶來一定影響。除了污染環境、影響市容,加重污水處理系統的負擔,更大的危害是容易傳播疾病,影響人體健康,是城市環境的一個重要污染源。針對我市餐廚垃圾私自處理、傾倒,利用餐廚廢棄物進行養殖、制作“地溝油”的行為,我市已出臺《連云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餐飲企業和單位的餐廚垃圾應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收集、運輸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