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李澄澄 趙化玉)今年4月9日、12日,東海、灌南兩地檢察機關先后對兩名留守未成年人宣布附條件不起訴,并分別設立考驗期開展幫教。作為《刑事訴訟法》明確建立的一種司法制度,對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是指檢察機關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綜合考慮犯罪情節、悔罪表現、挽救可能等因素暫時不予起訴。去年一年,我市僅東海縣檢察院就對29名未成年人作附條件不起訴,均平穩度過考驗期被正式宣布不起訴。
案件回放
案例一 留守少女偷了別人手機
小麗(化名)今年16周歲,因涉嫌盜竊罪被移送到東海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東海縣檢察院未檢科在調查中了解到,小麗家庭結構不完整,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家出走,家中經濟條件較差。她有一個弟弟,父親常年在外打工,姐弟二人長期跟隨爺爺奶奶生活。
小麗日常行為反應較常人慢,性格內向,初中畢業后就在家務農。看到別人有手機,她也想要手機,但苦于無錢,最后選擇盜竊。
案發后,小麗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家長也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小麗的父親也表示要加強管教。
4月9日,東海縣檢察院未檢科檢察官來到小麗家,宣布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現場,小麗表示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后悔,表示一定珍惜這次機會,以后堅決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小麗已經是個大姑娘了,你要改變之前對她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多與她溝通、交流,防止孩子再次誤入歧途……”檢察官不忘與小麗的父親溝通教育方式方法問題,同時對小麗說:“你父親辛辛苦苦撐起這個家不容易,你要充分理解父親的艱辛,學會分擔,遵紀守法……”
案例二 留守少年無故傷人
2017年3月18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在灌南縣某KTV包間內,無故毆打周某,致使周某頭部、耳部等處受傷,后經法醫鑒定周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灌南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發現,犯罪嫌疑人是留守未成年人,父母常年在外地務工。考慮到其是初犯、偶犯,經教育勸說,確有悔改表現,愿意向被害人賠禮道歉,于是召集雙方當事人積極開展調解工作。
但令承辦檢察官感到棘手的是,劉某在外務工的父母態度消極,因對劉某的表現感到失望,拒絕參與調解,對案件持放任態度,使得調解進程一度停滯。
承辦檢察官先后與劉某父母聯絡近20次,從法律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處理規定、可能給劉某帶來的法律后果、教育挽救工作效果等方面,進行耐心細致的普法說明。最終,劉某父母對孩子重拾信心,從外地趕回,積極履行監護教育義務,主動參與到案件調解工作中。近日,在灌南縣檢察院人民調解工作室,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灌南縣檢察院未檢科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該案符合法律對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訴的相關規定,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擬對該案渉罪未成年人做附條件不起訴處理。后經聽證,依法對劉某做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要求其在考驗期內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并定期進行思想匯報。
檢察官說法 “不起訴”有附帶條件
灌南縣檢察院未檢科檢察官李強表示,處理未成年犯罪的重點是教導誤入歧途的孩子更好地回歸社會。對于司法機關來說,捕了、訟了、判了是最省事的做法,但是這樣的做法對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成效并不大。因為不良思想、行為沒有得到徹底矯正,對法律的認識也不全面,很多未成年人在出獄后,往往重操舊業,重復犯罪。
所以,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確立了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對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檢察院可以做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檢察院在做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
前面所說的劉某和小麗,檢察機關都做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附條件”指的是對不起訴附加一定條件,并設定6個月以上1年以下考驗期。在考驗期內,由檢察院對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監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強管教,配合檢察院做好監督考察工作。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學習謀生手段,防止其繼續用違法犯罪的方式生存。考驗期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表現好的,檢察機關正式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對劉某,灌南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將定期與他取得聯系,及時掌握他的生活近況、思想動態和學習效果,對他在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從法律角度給予引導和幫助,引導他自覺學習法律知識、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學會調節和控制不良情緒,杜絕一切違法犯罪行為。
東海縣檢察院檢察官在上門對小麗宣布附條件不起訴的同時,與小麗的家長、村干部現場為小麗制定幫教措施,將對小麗進行為期半年的定期幫教。檢察官還與村干部商議為小麗量身定制幫扶措施,讓其先學習縫紉技術,等成年以后到服裝廠上班,幫助其通過自己的勞動走出生活困境,為其走上社會做好銜接。
家長感慨 孩子不坐牢家就是完整的
據了解,去年一年,我市僅東海縣檢察院就對29名未成年人做附條件不起訴,在考驗期均未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或重新犯罪情況,平穩度過考驗期被正式宣布不起訴。其中,分別聯合北京、邳州兩地檢察機關成功對兩名未成年人開展附條件不起訴跨區幫教工作,另有一名因搶劫被附條件不起訴的高中生,在考驗期滿后被高校錄取。
家在邳州的未成年人石某在我市盜竊,2017年2月,東海縣檢察院對其做附條件不起訴。去年3月,檢察官赴邳州,聯合邳州市檢察院對石某開展跨區幫教考察,并聯系石某和其家人到邳州市檢察院簽訂三方幫教協議。在8個月的幫教期間,東海縣檢察院負責對石某存在的問題進行提醒指導。石某在考驗期間,每月均按時到邳州市檢察院匯報工作、生活情況,他還在當地一家飯店做學徒,非常敬業,生活狀態穩定、遵紀守法。考驗期滿后,東海縣檢察院結合邳州市檢察院的評價,決定對石某做不起訴處理。“孩子沒進監獄,俺這個家總算完整的。謝謝你們8個月來付出的努力。”石某的父親對檢察官表示由衷感謝。
江蘇港通陸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思明表示,高壓打擊犯罪不是預防犯罪的唯一方法。挽救一個孩子就是挽救一個家庭,對于未成年人輕微犯罪行為附條件不起訴,有利于當事人悔過、自新,減少社會對立面,防止當事人破罐子破摔,進一步變壞,“附條件不起訴”用的是大禹治水的疏導方法,減少和預防犯罪。而且適用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的案件,卷宗會集中封存,除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查閱,這有效保護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