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朱國操 通訊員 程 暉)為了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凈化市場環境,維護廣大購房人合法權益,市住房局啟動年內首輪房地產市場“雙隨機”抽查工作,此輪抽查將持續至6月中旬,通過兩輪抽查,將實現市區熱點樓盤和重點監管對象的全覆蓋。
據了解,抽查對象為市區所有在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已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已備案的房地產估價機構。
抽查房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以訂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訂金、預訂款等費用;取得預(銷)售許可,未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未將商品房預(銷)售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地在網上備案系統和銷售現場進行公示等。
抽查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違規的行為包括:發布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賺取房屋交易差價;中介機構與委托人簽訂房屋出售、出租經紀服務合同,未查看房屋及權屬證書、委托人身份證明材料;未將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告知購房人,為不符合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產中介機構工商營業執照、備案證、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捆綁收費;侵占或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個人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通過網簽系統簽訂中介服務合同、交易合同等。
抽查房地產估價機構違法違規的行為包括: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超越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房地產估價業務;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估價報告;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擅自轉讓受托的估價業務等。
此輪抽查將持續至6月15日,通過查閱檔案資料、詢問從業人員、電話訪問客戶等方式,對抽取的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代理以及從事二手房中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檢查。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市住房部門將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同時建立與社會信用體系聯動機制,將抽查結果與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相結合,營造“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市場環境,切實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和市區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的發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