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灌云縣法院訴前調解中心,陳某某等17名民工的法律援助律師與卞某某就勞務工資的支付達成訴前調解協議,并通過司法確認。這一涉及三省五縣當事人的勞務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陳某某等17名民工分別來自安徽、河南和江蘇徐州等地,去年3月起,為卞某某承包的電網改造工程從事勞務。截至去年底,卞某某拖欠勞務工資近20萬元。案件起訴至灌云縣法院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后,因正值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陳某某等民工不方便前來,訴前調解員主動與灌云縣司法局聯系,請求為17名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灌云縣司法局及時選派一名執業律師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
調解員多次通過電話、微信與卞某某溝通,卞某某一時推托在外地,一時推托經濟困難,調解員明確指出不給付工人工資的性質和后果,同時讓其設身處地考慮工人拿不到工資的處境和困難,最終卞某某同意到灌云縣法院協調。調解員通知17名民工的援助律師同時到場,經過1個多小時調解,雙方達成了定期一次性支付勞務工資的調解協議。
達成調解協議后,當事人雙方得知通過司法確認可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的效力,且無需繳納訴訟費用,遂共同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由于灌云縣法院為民工工資、工傷、醫療、撫恤、撫養、贍養等涉民生案件開辟了“綠色通道”,并堅持優先立案、審理、執行“三優先”制度,故法院于雙方申請司法確認的當日,即立案并依法作出確認調解協議有效的民事裁定書,載明卞某某須如期足額給付工資,否則17名民工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近年來,灌云縣法院積極回應群眾需求,強化與縣司法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溝通協作,引導并幫助需要法律援助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采取“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訴調對接解紛模式,努力為群眾提供更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訴訟服務,減輕群眾訴累。(記 者 史衛平通訊員 劉玉新)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藝雯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