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26日電11月25日,山東省巨野縣紀委通報:該縣某鎮干部到縣城了解蘋果價格,在某水果副食超市聊天時,吃了一個蘋果沒交錢。在另一超市,老板送給他一個蘋果當樣品,也沒有收錢。身為公職人員,吃拿商戶蘋果,影響公職人員的形象,根據規定,縣紀委對其誡勉談話處理。
新聞曝光之后,在網絡上引發了巨大爭議,叫好叫罵聲皆有之。有人認為,吃別人蘋果卻不主動給錢是官威在身,群眾敢怒不敢言,影響很不好;有人則認為,當事人深入群眾辦事,聊聊天、吃個蘋果,是與群眾平日里就很熟悉、打成一片的表現,不應受罰。有人說,這種在細節上過分苛刻,是一種炫耀式反腐,潛臺詞是“我們縣壓根沒有其他腐敗了”,是一種自我表揚;有人則認為,反腐應抓早抓小,違反廉潔自律自然就當被通報,合情合理。
吃兩個蘋果不給錢就被通報、被誡勉談話,這名干部冤嗎?紀委處理重不重?據此新聞,人民日報客戶端推出調查,《官員吃拿兩蘋果就被紀委通報,這樣處理重不重?》
截止26日23時,20%的網友表示“一點不冤,腐敗都是從小發展起來的,今天拿蘋果明天就會伸手拿更大的,該處分”;17%的網友表示“有點冤,當事人出門辦事跟群眾打成一片,不應處罰如此重”;7%的網友表示“處理合情合理。反腐就要形成高壓,這樣的處理可以產生很好的警示效果”;49%的網友表示“有點冤,當事人出門辦事跟群眾打成一片,不應處罰如此重”;此外,還有7%的網友選擇“我有其他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