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婷婷)記者從連云港市司法局獲悉,本月起,該局出臺的《連云港市公證法律援助實施辦法(試行)》正式施行,辦法對申請公證法律援助的事項、辦理所需材料等以及辦理時限作了明確規定。
據連云港市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六類人群可獲得免費公證法律援助,即農村“五保”對象、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人員、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正在享受低保或低保邊緣戶待遇的人員、領取連云港市、縣、區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證的職工、依靠撫恤金生活的人員。
辦法還規定,經濟困難,符合連云港市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在辦理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因使用偽劣化肥、農藥、種子等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或因遭受環境污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損失或其他損失而主張權利等九類事項公證的,可以申請公證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