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近日,我市印發新修訂的《連云港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從2018年起,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由10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進一步放活市場。集中采購的貨物、工程限額標準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服務類由2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集中采購目錄之外的貨物單項或同批次預算在30萬元、服務類5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人可以選擇實行集中采購或分散采購。采購單位有了更多的自主權,進一步簡政放權。另外,屬于網上商城品目的,限額標準由20萬提高至30萬元,全市已推行“網上商城”電子采購,進一步豐富“互聯網+政府采購”內涵,助推了政府采購向“智能化、透明化”轉型。
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是采購人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及實行政府采購的重要基礎,也是實施審計、監督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