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武娜 金濤
設地鎖、私自搭建停車場出入口崗亭,有不少商家這些將公共資源占為己用,嚴重影響了其他市民的停車秩序。近日,市交警海州二大隊對轄區內的私自占用停車位、停車場的行為進行清理整頓,多處侵占設施被清除。
多家商鋪門前私設地鎖
日前,筆者在龍河路萬潤街上看見,很多酒店會所門口的停車位都被商戶用地鎖侵占了,這樣就導致在停車位極少的情況下,即使這處停車位是空閑的,很多轎車仍沒有停車位停靠。
“每次來這附近,為了找個車位都要繞好幾圈,這里很難找到停車位,商鋪前面有一些空的停車位,但不在商家消費就不讓停車。”市民王先生說,同時,對于這些將公共停車位占用的行為他認為有關部門劃出公共停車位就是緩解停車壓力的,可那么多的空余車位商家卻不讓停進去,的確很氣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進行監管和干涉。
還有的市民表示,這樣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其他市民的正常停車秩序。如果每個商家都可以私自設卡,那還需要管理部門做什么?
設立停車場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批
除了在自己家商鋪門前設立地鎖外,還有的商家更是自己設立了停車場。在解放路與萬潤街交叉口的一處商業廣場上,一商戶直接設置了一個收費崗亭和閘口,并用路樁和石球將廣場圍了起來,崗亭邊還豎著一塊寫有“內部停車場”字樣的牌子,表示該停車場屬于“內部專用”。
在采訪中,該商戶告訴記者,自家門前的停車場設立有一段時間了,主要是晚上時間用來給顧客停車的,由于他們家顧客較多,要是沒有個位置,很多顧客就不來光顧了。
在停車位較少,客流量較大的商業區域,不少商家顯得很苦惱,如果門前空地較大,顧客較多的情況下,自家門前的停車場難道就不能自己用嗎?
執勤民警顧警官介紹,“如果要申請停車場,申請人應該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最后經過工商、物價等相關部門審批,有公示牌,停車時間、收費標準等才可以設立停車場。”
私自占用公共停車位被拆除
對于這些私自占用公共停車位的行為,市交警海州二大隊執勤三中隊中隊長丁志國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安交管部門審批,不得從事影響交通通行的活動。私設地鎖或者是安裝地樁都是屬于影響交通的違法行為。”
昨日,交警部門已開始對解放路和平橋交叉口周邊路段私自安裝停車位地鎖等非法設施進行逐一拆除。隨后,又對萬潤街上一會所門前違規設立的地樁、私鎖進行拆除。而私設停車場的商戶,交警部門也對違規設立的路樁和石球進行了清理,并對商戶進行口頭告知,責令其在3天內對違規崗亭卡口進行拆除。
交警部門表示,半個月前他們就對商戶及個人私設地鎖和設立停車場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告知。據介紹,交警海州二大隊已在轄區內依法查處非法占用公共停車場違法行為近三十多起,強制拆除私自安裝地鎖及擋車樁近二百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