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懷詩 通訊員 李保國)隨著網約車、公共自行車等交通方式的多元化發展,市區巡游出租汽車的營運受到了較大影響,不少經營者都面臨著壓力。為貫徹落實省市相關文件要求,日前,市物價局發布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模式改革聽證會公告(第2號),決定于1月26日下午3:00舉行聽證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聽取相關方面的建議和看法。
據了解,此次聽證方案要點主要包括起步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每公里租費、空駛費、等候待時費和夜間每公里租價加收等執行標準,以及取消原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等內容。
其中,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以現行7元/3公里為基準價,提高起步價以1元/3公里為調整單元,調整間隔時間不少于2年,調整后起步價最高不超過10元/3公里,下調起步價由出租車運營企業自行確定。春節放假期間可在當時起步價基礎上,加收不超過5元的臨時起步價。
同時,每公里租費、空駛費、等候待時費和夜間每公里租價加收等標準維持現行標準,計價器仍以元為單位顯示。現行標準為:每公里租費1.7元;空駛費:單程超過3公里以上部分按實際里程加收50%空駛費;等候待時費:因路阻及乘客要求臨時停車的,等候計時以車速低于12公里/小時開始,3分鐘后,每分鐘收取0.4元等候待時費;夜間23:00(含)至次日6:00(不含)用車,每公里租價加收0.2元。此外,取消原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車發生的過路、過橋、過隧、過渡等費用由乘客支付。
聽證會方案還指出,要建立出租車企業運價內部價格調整機制,即起步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后,由各出租車運營企業在交通運輸部門指導下,綜合考慮成本、淡旺季、駕駛員意見和市場競爭等因素,制訂調整方案。各出租車運營企業應建立由企業和駕駛人員共同參與的內部價格調整機制,充分聽取駕駛人員意見,確定調整方案后,出租車經營企業形成報告報市物價局,內容主要包括調整理由、調整方案、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等。
本次公告還公布了聽證會參加人(22名)的名單,包括消費者參加人11名、經營者參加人2名、利益相關方參加人3名、市人大代表參加人1名、市政協委員參加人1名、政府有關部門參加人2名、專家學者參加人1名、市消費者協會參加人1名,以及聽證人3名、消費者替補參加人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