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楊梅 )筆者從日前召開的灌云縣公益訴訟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灌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的全市首起藥品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于8月31日經灌云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值得一提的是,該判決除了對被告人進行刑事判決外,還附帶兩條民事判決:限被告人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在連云港市市級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限被告人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向灌云縣財政專戶交付賠償款人民幣三千元納入公益基金依法管理。
自2017年7月1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建立以來,灌云縣人民檢察院把公益訴訟作為新時代強化法律監督職能的有力抓手。2018年以來,該院共辦理公益訴訟訴前案件58件,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56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件,而近日這起銷售假藥案是該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藥品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了解,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該院投入專項資金30余萬元建立公益訴訟調查中心。建成集線索收集、案件調查、聯合監管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平臺。并建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信息庫和案件數據庫兩個信息庫,積極協調灌云縣環保、國土、農林、食藥監管等部門,建立專項工作臺賬,依托大數據分析,查找公益訴訟線索。
與此同時,該院組織建立了專業化辦案、公益訴訟信息化、公益民生觀察員等三支隊伍。組織3個專業化辦案組,其中員額檢察官6名,檢察官助理6名;購置無人機、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借助科技力量廣泛開展巡查,發現公益訴訟線索;在全市率先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基層干部中聘請26名公益民生觀察員,與派駐檢察室和鄉鎮矛盾調處中心等三級公益民生網格深度融合,通過手機“隨手拍”等方式,為公益民生工作提供有價值的線索。
據介紹,下一步,灌云縣人民檢察院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論斷,在上級院和縣委的堅強領導下,以科學的發展理念為指引,聚焦重點難點問題,轉變工作理念,創新方式方法,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